本来聘请、更换产品代言人在目前各行各业中已经是非常普遍的一件事情,然而少有的是,前几个月某女明星还在公开场合对媒体及消费者表示“馨而乐倡导的这种漫生活一直是我的追求,我也希望通过我的演绎,能向消费者传达馨而乐家纺的漫生活”,而当其再次出现时就已经更换了东家,也改变了心意,不再享受“漫生活”,而是认为“百丽丝家纺对家居生活的百变诠释,让我深为认同。我有信心和百丽丝一起让生活变得更多姿多彩”。这就如同一位公众人物前一天还说“牛奶还是三元好”,转身第二天就表示“蒙牛牛奶才是真正好奶”。
这样的离奇戏码如今就在家纺行业上演。经证实,台湾女星吴佩慈已与馨而乐家纺解约,转身投向百丽丝家纺。这两个家纺品牌都是目前国内龙头企业的,前者属于富安娜家纺,后者与水星家纺同属一个东家。
并不想在此讨论明星为何迅速“改嫁”,而是想替消费者问一句,代言人的话让我们如何相信?品牌之所以需要代言人,就是看重这些偶像明星的人气和他们对消费的带动能力。但是公众人物在短时间内改变东家,转而为同行业的竞争对手摇旗呐喊,不禁让消费者怀疑其代言产品的诚意,也会产生不知如何选择的迷茫感。难道品牌现在已经不注重代言人所带来的公信力了吗?
选择代言人从来就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品牌可能因为选对了代言人而热销产品,也可能因选错了代言人而使品牌形象在市场竞争中一落千丈。代言与被代言表面看是一种经济契约与共赢模式,但实际上代言的过程存在一种精神共鸣。品牌在寻找代言人时需要付出相当的努力,并不是谁当红就要找谁代言,而是寻找和品牌、产品气质相符,文化理念趋同,与目标消费群体能够建立起某种感情联系的人物。
事实上,消费者并不十分看重品牌代言人,他们在购买家纺产品时很少根据代言人来选购产品,而是在比较过性价比、质量之后,才会根据是否有代言人来判断品牌的档次,代言人仅是最后做决定时的一小部分参考因素。真正在意代言人的是部分实力不够强大的加盟商,他们并不具有占绝对优势的渠道资源,希望借助品牌代言人搞噱头,提高在当地的知名度,从而吸引更多的消费者。
在竞争激烈的今天,聘请代言人仍然不失为一个赚人气的办法,但是别把代言想得那么简单,要找就得像寻觅恋人一样,寻找一位真正认同品牌文化,相互欣赏、信任,并能够与目标消费群体激起共鸣的代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