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龙盛、闰土股份昔日同为戴斯塔纺织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德国两和公司(下称“戴斯塔”)的被告,而如今,浙江龙盛“绕道”收购戴斯塔部分资产后,不仅化解了自身的法律诉讼,更掉转枪头直接追诉闰土股份。
浙江龙盛今日公告称,11月28日收到上海市第一中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浙江龙盛起诉被告一上海典翘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和被告二闰土股份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已经上海市第一中院审查并决定立案审理。
按浙江龙盛公告所说,仅次于它的国内第二大分散染料制造商——闰土股份,自2003年以来即“一直大规模地持续”侵权,要求其停止生产、销售相关染料产品,并索赔1亿元。
“没有料到啊。”一位曾关注过浙江龙盛和闰土股份的研究人士在看到公告后表示。
这起诉讼发生在两家同属浙江省上虞市道墟镇的上市公司之间,它们分列国内分散染料龙头和老二。上海典翘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更像是一个陪衬,被指有销售涉嫌侵权产品的行为,仅被要求事后停止销售。意在“杀鸡给猴看”。
据浙江龙盛公告介绍,1999年3月23日,戴斯塔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递交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后,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03年7月9日授予请求人专利权并予以公告,专利号为ZL99104177. 1(下称“案涉专利”)。2010年10月浙江龙盛受让该案涉专利权及有关民事权益,该专利至今有效。
浙江龙盛表示,其注意到闰土股份自2003年以来一直未经专利权人的授权许可,擅自制造和销售、许诺销售涉嫌侵权染料制品,包括分散蓝ECO、分散蓝EX-SF浆、分散蓝HSF、分散蓝EX-SF、分散黑ECT、分散黑SRN、分散黑EX-SF浆、分散黑ECO浆、分散黑ECO、分散黑EX-SF。
浙江龙盛在公告中表示,其在受让案涉专利权及有关权益之后,一直主张专利权,要求闰土股份停止侵权,赔偿已经造成的经济损失,但未果,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故诉至法院。
浙江龙盛声称,公司已取得闰土股份制造并由上海典翘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销售的涉嫌侵权产品,并对它们的成分进行化验,发现闰土股份涉嫌侵权产品落入案涉专利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据披露,案涉专利侵权产品是分散染料的黑色主流品种,而黑色又是所有色光的染料中的最大品种,案涉侵权专利产品约占全国分散染料产品总产值的50%。闰土股份是我国第二大分散染料制造商,国内市场占有率达到30%。
浙江龙盛表示,公司在过去的若干年间在产品研发、知识产权收购方面进行了大量的投资,而闰土股份侵权行为自2003年以来一直大规模地持续,非法获利巨大。由此,浙江龙盛请求判令闰土股份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和许诺销售受中国专利ZL99104177.1保护的染料制品,并赔偿浙江龙盛经济损失1亿元。
目前,闰土股份尚未公告收到诉讼文件。
颇有意思的是,2005年11月,戴斯塔曾就浙江龙盛及闰土股份侵犯其专利ZL99104177.1,向浙江省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侵权纠纷行政处理请求。不过,在经过复杂的法律程序后,戴斯塔却撤回了处理请求的申请。随后,浙江龙盛收购了戴斯塔部分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