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开发出手规避ST海龙债务危机的风险。新农开发今日公告,2月20日董事会表决通过了《关于新疆海龙化纤有限公司以资抵债的议案》。
新疆海龙化纤有限公司(下称“新疆海龙”)、阿拉尔新农棉浆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新农棉浆”)均为新农开发与ST海龙合资组建的公司。其中:新农开发持有新疆海龙45%的股权,持有新农棉浆55%的股权。新疆海龙欠新农棉浆货款2.53亿元,经多次协商、催款,新疆海龙仍未偿还所欠货款。2011年8月24日,新农棉浆向法院提起诉讼。
经法院调解要求新疆海龙用其2×15MW电厂及电厂占用土地清偿债务(电厂资产包括现有全部资产及电厂运营所需附属设施、设备)。经新农棉浆与新疆海龙协商同意共同聘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2×15MW 电厂及电厂占用土地进行评估,以中介机构的评估价结果作为清偿依据。如中介机构的评估价大于新疆海龙所欠新农棉浆债务,则新农棉浆用现金补足;反之新疆海龙用现金补足。
在中国恒天集团救援迟迟未到前,ST海龙即将面临于4月15日到期的4亿元短期融资券,而且该短期融资券的信用等级被降至“C”。ST海龙去年12月10日发布的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核报告则显示,截至2011年9月30日,ST海龙所有者权益约为负2.46亿元,已陷资不抵债境地。此外,ST海龙还预计201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02亿元;截至2012年2月6日,ST海龙及控股子公司在金融机构的逾期贷款额累计达5.27亿元;ST海龙及控股子公司还卷入多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