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工信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公告,按照《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要求,经过对全国各省(区、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进行检查考核显示,2011年全国各地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2011年,全国共淘汰制革落后产能488万标张、印染落后产能186673万米、化纤落后产能37.25万吨、煤炭落后产能4870万吨、电力落后产能784万千瓦。
由于涉及职工安置、资产抵押、债权债务纠纷等问题,26家企业落后产能主体设备虽已关停,但尚未按要求彻底拆除。工信部强调,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要加强监管,明确责任,确保其不可恢复生产,同时制订工作方案,条件成熟时立即组织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