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巴基斯坦《商业记录报》报道,2012年12月31日中巴自贸区协定到期。为缓和过渡,巴方临时决定对中国进口商品仍按现行自贸区税率执行。2007年6月30日,为执行两国自贸区协定,巴财政部和经济事务部发布自贸区税率框架SRO-659(I)/2007,明确到2012年12月,每年逐步递减关税。2012年12月31日第一轮自贸区协定执行到期,新一轮协定尚未达成。巴联邦税收委员会(FBR)口头通知各地海关将目前的自贸区关税税率延长适用6个月,但尚未发出正式书面指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