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单位领导不支持、不配合甚至反对的都有。”在全国政协会议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总工会副主席陈荣书在谈及工资集体协商时多少有些不满,而这项制度恰恰是作为落实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调整初次分配的重要措施。
从两会上获悉,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公布一个月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称人社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下称全总)等已经开始抓紧制定本部门职能内的落实细则,其中“强化推行工资集体协商”被列入重点工作之一。
所谓工资集体协商,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以集体协商的方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劳动条件,商定薪酬水平,并签订集体合同的制度。按照全总掌握的情况,民营企业和500强在华外企在推动工资集体协商方面,存在问题较大。
据此,在2013年中,全总将会同人社部联合对民营企业和500强在华企业的工资集体协商进行专项督办,其中亦包括动用地方行政权力施压的方式。与此同时,人社部将有望于2013年正式出台《工资支付条例》,以确保国民财富初次分配的改革能够更加合理、公平。
强推工资集体协商
“今年3个部委转发了国务院制订的《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见》,当前收入分配改革领域的问题不少,针对初次分配我们也在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全总副主席陈荣书表示,“我们推行这两项政策的力度非常强,而且主要针对的是世界500强企业和民企。”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3月5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对今年政府工作提出建议: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深入推进改革开放。
他指出:“我们已经制定了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见,要抓紧研究制定具体政策,确保制度建设到位、政策落实到位,有效解决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的问题,缩小收入分配差距,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
对于收入分配制度,全总曾经展开过调研,陈荣书透露:“去年我们搞过一个调查,结果显示,目前有70%的职工对自己当前的收入是不满意,这个比例是很高的。这说明职工的收入水平与社会发展不对应。”
针对初次分配,全总力推集体合同制。所谓集体合同制就是指用人单位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劳动条件、职业培训等双方共同关心的问题,依法经过谈判达成一致协议,以书面的形式确定该用人单位劳动标准,用此协议规范劳动和劳动管理行为的法律制度。而在集体合同制实现后,工资集体协商也就自然实现。
“其中工资集体协商制是我们国家初次分配和劳动关系中的重要机制。”陈荣书表示,“集体合同制是国际上已经很通行的办法。但是中国实行这一制度遇到的阻力比较大。”
在全总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的过程中,发现中国缺乏协商的传统和文化,“一些单位领导不支持、不配合甚至反对的都有。”陈荣书表示,“我们和人社部一直在推行这一制度。”
关于推行工资协商制度,全总已经制订了若干意见,但是“我们还是要建议制订具体政策。甚至能够推行集体协商立法。”陈荣书表示,“我们进行了规范,但是刚性不足。”
据了解,全总计划和人社部共同推进,以保障工资协商政策落实要到位,甚至要发挥政府行政权力在工资协商的重要功能。
中国农林水利工会主席盛明富表示:“虽然,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在前几年就已经提出并且推广,但是,2013年开始,工会对这件事情将严查和督办。确保实施。”
盛明富透露,在两会结束后,全总的各个行业分会的领导将前往全国各地,对那些难以实现劳资协商的企业施加压力,由当地工会领导代表职工与用工企业进行工资谈判。
《工资支付条例》择机出台
在十八大召开期间,人社部副部长杨志明就被记者团团围住。在本届两会中,杨志明又身兼政协委员的身份,杨志明形容收入分配改革最核心的问题就是,“严格贯彻总理的话。”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表示,人社部正在按照国务院批转的《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的要求细化方案,凡在意见中涉及到的,人社部都会认真推进实施。
而被外界一直关注的《工资支付条例》的出台也指日可待。“《工资支付条例》正在加紧制订,我们都寄予希望。”杨志明向记者表示,“这个条例重点是要解决农民工工资支付的问题,并且从经济、法律的角度来解决这一问题。”
杨志明表示,“《工资支付条例》最重要的内容就是保障农民工的欠薪问题,并且从更高的法律层次上解决。”目前采取的办法是“明确一级承包商负责解决分包商欠薪的问题,明确了欠薪逃匿以后,由行政和司法联动处理的制度,还明确了实地管理、分级负责,省政府负总责的制度。为了加大威慑力量,对于欠薪数额大的,有一些不给的,欠薪逃匿的,政府主管部门指令你支付却不支付的要治罪。”
有知情人士透露:“人社部之所以高调地对《工资支付条例》表态,是因为本年度出台该条例可能性极大。”
该人士同时表示:“在收入分配改革方案中,一些最容易执行的内容,将最先被分拆后出台。”
发改委主任张平也表示,在2013年将深化收入分配改革制度。加快健全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以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缩小收入分配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