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纺织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和《建设纺织强国纲要(2011-2020)》的总体部署,为进一步激发纺织行业广大职工“学知识、练技术、比技能、创一流”的热情,提高职工技能水平和整体素质,推动全行业职工培训、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技术创新活动的蓬勃开展,加速纺织工业高技能人才培养,进一步提高行业劳动生产效率,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与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决定共同举办全国纺织行业经编工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初步方案如下:
一、竞赛职业
本次竞赛职业设置经编工一个竞赛职业。
二、参赛人员
全国各省市针织行业各类企业经编工均可报名参加竞赛。
三、裁判人员
裁判员由各主要省市推荐作风好、技术精、经验丰富,取得考评员资格后经组委会任命的技术人员担任。
四、竞赛内容和标准
本次竞赛以《经编工工人技术等级标准》为基础,参考《经编工》国家职业标准初审稿中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的要求及中国针织工业协会编制的“2013年全国纺织行业经编工职业技能竞赛培训教材”,适当增加新知识、新技术、新设备、新技能等相关内容。竞赛分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考核两部分进行,实际操作考核所选机型和具体要求待定。理论考核成绩与实际操作考核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30%和70%。
五、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
承办单位:中国针织工业协会
协办单位:常州市润源经编机械有限公司
各参赛省(自治区、直辖市)针织协会(纺织行业管理办公室)应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组织好本地区的初赛、分区赛和参加全国决赛的相应组织和协调工作。
六、组委会成员
主 任:王天凯 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会长
副主任:王晓峰 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主席
王久新 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纪委书记、人事部主任
杨世滨 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会长助理
中国针织工业协会会长
协办企业所在省有关负责人
委 员:孙晓音 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人事部副主任
纺织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主任
杨冬旭 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副主席
林光兴 中国针织工业协会副会长
协办企业负责人
竞赛办公室成员名单
主 任:孙晓音 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人事部副主任
纺织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主任
副主任:房 娜 中国针织业协会副秘书长
中国针织业协会经编分会秘书长
成 员:协办单位所在省行业主管部门和工会有关人员
协办企业有关人员
各有关参赛省相关组织单位负责人一名。
总裁判长:王智 中国针织工业协会专家技术委员会主任
七、大赛流程
(一)报名
各参赛省(自治区、直辖市)协会(纺织行业管理办公室)对所辖区域报名项目进行确认。
(二)分区赛
初赛由参赛企业自行组织,确定进入分区赛的名单并报送所属参赛省(自治区、直辖市)协会(纺织行业管理办公室)。各分赛区复赛由各分赛区组委会自行组织安排,按照全国竞赛组委会确定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全国决赛的名额,向全国竞赛组委会报送参加全国决赛的名单。
(三)全国总决赛
全国总决赛于2013年10-11月举办,参加全国总决赛的人数初步确定为80人,原则上同一企业不能多于2名选手。
八、进度安排
2013年3月,活动报批,确定组委会成员,并举办活动启动仪式暨新闻发布会。
2013年4-5月,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针织行业协会(纺织行业管理办公室)、纺织工会发送活动通知,并深入基层开展进一步发动和组织工作,同时针对各地产业实际进行基础调研工作。
2013年5-7月,编写本次竞赛活动的教材、题库等。
2013年9月,根据对各地基础调研的情况,以及相关专家意见,确定本次竞赛的具体比赛内容,包括操作规程和评定标准等。
2013年9月,举办考评员(竞赛裁判员)培训班,讲解经编工职业标准、操作规程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推荐有关单位中具有实践经验的人员参加培训班,考核合格后确定裁判员名单。
2013年10-11月,举行全国总决赛,召开表彰大会。
2013年11月,对本次竞赛活动进行全面的总结,并将活动资料整理归档。
九、竞赛奖励
1、在全国决赛中获得前六名的选手,由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授予“全国纺织行业技术能手”荣誉称号,颁发奖金、奖杯和荣誉证书。获得比赛第一名的选手,由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按程序申报“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2、在全国决赛中获得第七至第十八名的选手由中国针织工业协会和纺织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授予“全国针织行业技术能手”荣誉称号,颁发奖杯和荣誉证书。
3、获得第一至三名的选手由纺织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按规定晋升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职业资格;获得第四至第十八名的选手由纺织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按规定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4、在全国决赛中获得第十九至第三十名的选手,由中国针织工业协会和纺织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授予“全国针织行业经编操作能手”荣誉称号,颁发奖杯和荣誉证书。
5、参加全国决赛的其他选手由竞赛组委会授予“2013年全国纺织行业‘润源杯’经编工职业技能竞赛优秀操作能手”,颁发荣誉证书。
6、全国决赛设若干单项奖(具体项目待定)。竞赛组委会对获得 单项前三名的选手授予“2013年全国纺织行业‘润源杯’经编工职业技能竞赛单项奖”,颁发荣誉证书。
7、对于在此次竞赛过程中,表现突出,技术过硬的教练员、裁判员,由竞赛组委会授予“2013年全国纺织行业‘润源杯’经编工职业技能竞赛优秀教练员(前18名选手的教练)、最佳裁判员(3名,根据考试成绩、现场表现、选手等评价情况确定)和优秀裁判员”,颁发荣誉证书。
8、对于在此次竞赛过程中积极发动、预赛组织认真规范、努力做好宣传报导工作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由竞赛组委会授予“2013年全国纺织行业‘润源杯’经编工职业技能竞赛优秀组织奖”;对于积极组织、认真做好宣传报导工作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由竞赛组委会授予“2013年全国纺织行业‘润源杯’经编工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奖”,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对于在本次竞赛全国决赛中选手成绩突出、平均成绩前三名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由竞赛组委会授予“2013年全国纺织行业‘润源杯’经编工职业技能竞赛团体优胜奖”,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
9、对于在此次竞赛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竞赛组委会授予“2013年全国纺织行业‘润源杯’经编工职业技能竞赛特殊贡献奖”,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
10、对入选全国决赛的选手、教练员、裁判员由所在企业给予一定的奖励。
希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泛发动相关生产企业参加竞赛活动,组织好专业知识的学习,加强操作训练和宣传报导等相关工作,并及时将比赛过程中的典型事迹、先进经验、各企业组织预赛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初赛的工作情况报组委会办公室。
十、联系方式
(一)2013年全国纺织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委员会
联系人:孙晓音
电 话:010-85229131、85229171
传 真:010-85229161
地 址:北京市东长安街12号131室
邮 编:100742
邮 箱:sunxy@ctei.gov.cn
(二)2013年全国纺织行业经编工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曾鹏程(中国针织工业协会)
刘富厚(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
电 话:010-85229762(中国针织工业协会)
010-68591306(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
传 真:010-85229759(中国针织工业协会)
地 址:北京市东长安街12号135室(中国针织工业协会)
邮 编:100742
邮 箱:ckia_wk@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