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泰国《世界日报》消息,泰国商业部外贸厅长巴拉妮表示,美国贸易代表办事处(USTR)于3月19日表示将重新审议美国给予发展中国家的普惠制关税优惠待遇(GSP),商品出口美国或从美国进口商品的泰国官方或民间商家可于4月12日申请获享GSP权益。
泰国共有13类出口美国的商品可申请获享美国给予发展中国家的GSP优惠,其中有7类商品可申请获享微量豁免(De Minimis Waiver)待遇,美国在全球市场进口此7类商品中超过50%都是从泰国进口,但2012年2,100万美元的累计进口价值并未超过规定上限。
2012年美国从泰国进口鲜兰花898万美元,在其美国鲜兰花进口市场中的所占比为58%;鲜榴莲298万美元,市占率高达100%;木瓜干457万美元,所占比达到97%;酸角干为288万美元,市占比为64%;加工甜玉米822万美元,市占比为82%;加工木瓜425万美元,市占率为67%等。
美国进口的泰国商品中有6类产品的进口价值未达到其规定上限(2012年规定为1亿5,500万美元),因此可申请重新获享GSP待遇。美国在取消进口泰国下列产品的GSP待遇后,2006年进口泰国淀粉的价值就大幅下降;2009年美国进口泰国加工鲭鱼价值为1,349万美元;2010年进口泰国鱼虾混合加工食品的价值仅为11万美元;2007年进口塑料粒的价值为336万美元;2006年塑料袋制品的进口价值为1亿3,900万美元;1989年进口泰国地砖和墙砖价值仅为100万美元。
巴拉妮表示,政府应为上述商品出口美国的商家提供申请获享美国GSP权益的机会,并向美国政府出示在取消进口上述泰国商品的GSP待遇后泰国所受损失资料信息,为泰国商家争取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