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法律网站Mlex报道,欧委会以贸易救济机制现代化为名提出法律修改建议,该法律修改建议经欧盟理事会和欧洲议会同意后,有可能在2004年开始前生效。欧委会对外宣称,新贸易救济体制将更加透明和方便实施;此次法律修改将强化欧盟贸易救济体制,并使欧盟生产商、进口商等各利益攸关方在新体制下获益。对于欧盟生产商而言,新贸易救济体制可被有效、便捷的实施,有利于欧盟企业对抗倾销和补贴等不公平贸易问题,并免于遭受反制措施的风险。对进口商而言,在面临征税时将会有更好的预期,更易规划经营活动。欧委会贸易委员德古赫特称,对受贸易救济措施影响的各利害关系方而言,此次修改是一次平衡性的调整;欧委会意在使欧盟产业能够更好地应对国外不公平贸易行为的挑战,同时不给欧盟消费者及进口商造成负面影响。欧委会贸易救济现代化改革提议是包括三类的一揽子计划:一是法律修改建议,该法律修改建议通过普通立法程序提交欧盟理事会和欧洲议会审议;二是贸易救济调查程序指南;三是非立法性建议。
一、 欧委会的法律修改建议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一是增加贸易救济措施的可预期性,在任何临时反倾销或反补贴措施实施前两周将提前作出通知。二是如果一项贸易救济措施经日落复审调查被认为实施五年期满无需再继续维持,则在日落复审期间征收的税收将予以返还。三是当存在反制威胁时,为保护欧盟企业,欧委会可以在没有收到盟内产业申诉的情况下,即可自行发起贸易救济调查。四是当存在其他贸易伙伴使用不公平贸易补贴或者对原材料市场造成结构性扭曲等情况时,欧盟可以放弃使用其低税率规则。
二、 欧委会同时还针对贸易救济领域中比较复杂的4个程序分别起草了指南,包括:一是贸易救济措施日落复审调查指南。二是欧盟利益测试指南,欧委会在公共利益测试时将在欧盟整体经济利益的基础上进行评估,包括评估盟内产业、进口商以及使用被调查产品产业的利益以及消费者的利益等各个相关方面。三是损害幅度计算指南,欧委会在损害调查中需要评估倾销产品的进口量和价格,以及进口倾销产品对欧盟产业的影响等。四是替代国选择指南,替代国方法适用于对非市场经济国家的反倾销调查。欧委会在随后三个月就该4项指南征询公共意见。之后,欧委会将分析所收到的评论,并制定易于公众理解的最终文本,最终实施的指南将在官方网站进行公布。
三、 此外欧委会还提出了几项非立法性提议,包括促进欧盟企业或贸易组织配合调查并适当延长某些程序的时限要求;改进贸易流监测;允许欧委会自主发起反规避调查等。非立法性建议将在随后几个月的事件中逐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