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中纺机近日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依法确认了二审期间各方当事人及案外人于2013年8月26日签署了《关于中国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件之调解协议书》的内容,约定原审原告南京口岸进出口有限公司同意放弃其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的全部诉讼请求,并立即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解除对S中纺机第一大股东太平洋机电(集团)有限公司及第二大股东江苏南腾高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共计约1.04亿股股份的冻结措施。同时,南腾公司、太平洋公司确认两公司于2006年6月28日签署的《关于中国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有效并继续履行。至此,S中纺机两大股东对转让公司股权事项基本达成和解,公司重组、股改重现曙光。
S中纺机指出,由于本次交易的具体实施步骤、内容、方式、程序重组方后续推进的股权分置改革的具体安排等目前尚未形成正式方案,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