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就若干经贸热点问题接受媒体联合采访。内容如下:
问:第二届中国—太平洋岛国经济发展合作论坛将于11月8日在广州举办,能否介绍一下相关情况?
答:中国—太平洋岛国经济发展合作论坛是中国与太平洋岛国在经贸领域最高级别对话机制,是中国与太平洋岛国密切经济联系、促进共同发展的重要平台。2006年4月,首届论坛在斐济成功召开。论坛期间,时任总理温家宝宣布了中国与岛国开展投资、农渔业、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合作以及扶持岛国发展经济的六项举措。目前,六项举措均已落实。
为进一步深化中国与太平洋岛国经贸合作,中国政府将与太平洋岛国八个建交国政府于2013年11月8日在广州举办第二届中国—太平洋岛国经济发展合作论坛。本届论坛主题为:“绿色创新,合作共赢”。活动主要包括开幕式、部长级会议、专题研讨会(贸易与投资、农渔业合作、旅游合作和环保合作)、中国—太平洋岛国经济合作与绿色发展图片展、太平洋岛国商品展、双边贸易与投资洽谈活动等。为突出中国愿与太平洋岛国加强环保合作、促进其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立场,论坛召开期间,将同时举行第三届中国国际绿色创新技术产品展。
届时,中国、库克群岛、斐济、密克罗尼西亚、巴布亚新几内亚、萨摩亚、汤加、瓦努阿图、纽埃等国家领导人、相关部级官员、工商界人士以及太平洋岛国论坛秘书处等相关地区性组织负责人将出席论坛。
问:李克强总理10月10日在出席第16次东盟与中日韩(10+3)领导人会议和第八届东亚峰会时提出,加快推进东亚经济一体化,力争于2015年前结束“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谈判。请问中方将如何采取措施具体推进?
答:“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谈判(RCEP)已经于2013年5月和9月分别在文莱和澳大利亚举行了两轮谈判。根据安排,RCEP第三轮谈判将于2014年1月在马来西亚举行。
启动RCEP谈判,标志着东亚更大范围的自贸区建设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展现了东亚各国加强经济合作、实现共同发展的坚定决心。
中方将与其他成员一道,本着开放、平等、互利的原则,从各成员的实际情况出发,积极有效地解决谈判中面临的难题和分歧,争取尽早全面开展实质性谈判工作,加快推进谈判进程,早日达成一个现代、全面、高质量、互惠的RCEP自由贸易协定。
问:10月18日,欧洲理事会在卢森堡正式授权欧委会与中国展开投资协定谈判。欧委会在获得授权后表示,希望谈判在11月举行的中欧领导人会晤上正式启动。请问中方对中欧投资协定谈判持何态度?
答:商谈中欧投资协定是中欧双方领导人达成的共识。一项互利共赢的投资协定,将为中欧双向投资提供公平、透明的制度框架,有利于促进和便利中欧相互投资,也将为全球投资规则的进一步完善做出贡献。中方对此的态度是积极的。我们乐于看到欧方获得谈判授权。下一步,希望双方加紧准备,力争在11月中欧领导人会晤期间正式宣布启动中欧投资协定谈判。
问:第十轮中美投资协定谈判于2013年10月21日至25日在美国华盛顿举行。这是中美双方在今年7月第五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期间双方商定进入实质性谈判后举行的首轮谈判,请问谈判有何成果?
答:10月21日至25日,第十轮中美投资协定谈判在美国华盛顿举行,这是双方进入实质性谈判后的首轮谈判。谈判进展情况顺利,为进一步展开更为密集的实质性谈判开了好头。下一步,双方将继续秉持积极、务实的态度,推动谈判取得进展,为中美经贸关系健康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问:美国商务部10月24日宣布,将对中国输美味精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25日,美国商务部又宣布,对从中国、捷克、德国、日本、韩国、波兰和俄罗斯进口的取向电工钢发起贸易救济调查。请问商务部对此如何看待?
答:我们注意到自9月19日以来,美国先后对中国输美三氯异氰尿酸发起反补贴调查,对原产于中国的味精和取向电工钢发起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同时对捷克、德国、日本、韩国、波兰和俄罗斯等六个国家的取向电工钢启动反倾销调查。
中方密切关注美方在短期内频繁发起贸易救济调查,希望美方调查机关采取审慎态度,严格遵守世贸组织规则和有关贸易救济法规,客观、公正地开展案件调查,避免贸易救济调查沦为贸易保护主义的工具。
在这里我特别提一下取向电工钢“双反”案。根据美方统计,中国对美国出口取向电工钢产品占美国全部进口量的比例极低,且在各被调查国中最低。根据世贸组织有关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规则,自中国进口产品可忽略不计,不应纳入案件调查范围。
问:中日韩三国10月22日和23日在首尔举行了关于FTA谈判的预备会议。有消息称三方一致同意以2015年底为目标完成缔结相关协定,请问是否属实?预备会议有何成果?
答:10月22-23日,中日韩三方在韩国首尔举行了三国自贸区第三轮谈判筹备会议。三方主要讨论了货物贸易谈判模式及第三轮谈判的具体安排,取得积极共识。目前三方正在积极筹备将于11月26-29日在日本举行的第三轮谈判,
关于中日韩自贸区谈判的结束时间表,三方都表示希望尽早达成一个平衡、互惠、共赢的协定,以便三方企业和人民早日受益。
问:近期,三星、苹果、星巴克等外企分别因服务质量以及在华定价偏高等原因,遭到中国媒体的曝光和批评。有国外媒体认为这是中方故意针对外商投资企业的举措,请问商务部有何评论?
答:近期中国一些媒体对个别企业包括三星、苹果公司等外商投资企业的产品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等问题进行了报道和批评。这类报道和批评是媒体履行社会责任的体现,这类报道和批评并非仅仅针对外商投资企业。
对于媒体报道和批评的这些问题,我们认为,要实事求是、客观理性的来看待。相关企业是不是涉嫌违反中国的法律法规,相信相关执法部门会依法做出认定。
商务部从自身职责出发,将积极会同和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开展工作,既要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会切实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与此同时,我们希望相关企业以积极、主动、诚恳的态度,认真对待消费者诉求和媒体监督,不仅要做到合法经营,还要力争做到合情、合理,树立消费者至上的服务观念,维护好各自在中国消费者心目中的品牌形象。
问:中国美国商会本月24日公布一项针对其会员所作的调查报告指出,只有28%的美国商会会员认为投资环境在过去12个月中有所改善。这项调查报告还探讨了外资企业在中国的投资环境,详细阐述了具体行业的投资问题,并为13个行业提供了相关政策建议。请问商务部有何评论?
答:我们已经注意到中国美国商会的这一研究报告,对于其中一些建设性、合理性的建议,我们表示欢迎并将认真加以研究,以推动中国投资环境进一步改善。
中国政府根据中国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按照指导外商投资方向的要求,对《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条目不定期进行修订。每次修订产业政策,都是本着更加开放和透明的原则,尽量减少对外商投资的限制。最近一次(2011年)修订的目录同样体现了积极扩大开放领域、营造更加良好投资环境的努力和方向。
此外,近期我们在改善外商投资环境的其他方面也做出了很多新的努力,比如:进一步下放了外商投资的审批权限,将鼓励类、允许类3亿美元以下的审批权下放给地方商务部门,减少外商投资的审核流程,提高审核效率。各级商务部门普遍设立政务大厅,公示审批事项的流程和时限,为投资者尽量提供方便。最近设立的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也在推进对外开放包括扩大外商投资领域开放、探索外商投资管理新模式等方面,推出了一系列受到普遍欢迎的举措。
因此,从总体情况看,各国投资者对华投资的信心依然比较强。据联合国贸发会议调查,中国仍为2012-2014年国际投资首选地。据科尔尼管理咨询公司发布的2013年外国直接投资信心指数,中国在各国企业的投资信心指数中被排在第二位,中国市场对各国投资者仍很有吸引力。
尽管如此,中国的投资环境仍需不断完善。我们将继续本着进一步扩大开放、完善投资环境的原则,积极为外商投资企业创造公平、平等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