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上市公司金飞达收购的金矿采矿权原本估值1.36亿元,增值率75146.76%,却在2014年1月30日除夕被大幅下调至7106.27万元,并计提无形资产减值。春节假期刚刚结束,金飞达即按照交易所补充细节的要求,于今日发布补充公告,称不存在利用资产减值操纵利润的行为。不过,此前该金矿评估报告给出了15个特别事项说明,称采矿权人没有提供采矿权出让合同,不清楚采矿权价款缴纳情况和采矿权出让年期。
此前2013年3月30日,金飞达与李达森等人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受让李达森等人持有的康定鑫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和大渡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各52%的股权。2013年5月,该股权过户至金飞达,形成了金飞达无形资产,包括大荒坡金矿和鱼公洞金矿的采矿权。
2014年1月30日,金飞达称,发现上述两项采矿权无形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在聘请其他评估机构对采矿权进行价值认定后,确定需要对上述两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其中,鑫宝矿业采矿权账面价值的两次估值差异较小,大渡河矿业采矿权账面价值则从1.36亿元修改为7106.27万元。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将减少金飞达201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约3196.29万元。
金飞达今日的补充公告主要增加了两方面内容:一是解释估值差异较大的原因,为资源矿石量及矿石平均品位发生了变化;二是称不存在利用资产减值操纵利润的行为。
不过,金飞达并没有公布第二次评估的细节,以及为何短期内矿山会出现资源矿石量和品位的下降。追溯公告发现,2013年4月2日,金飞达公告大渡河矿业评估报告,净资产账面值-1084.02万元,评估值1.25亿元。
当时公告显示,截至2012年9月30日,大渡河矿业纳入评估范围内的总资产账面价值为4167.87万元,评估值1.78亿元,增值1.36亿元,增值率为 326.6%;负债账面价值为 5251.89万元,评估值5251.89万元,增值0元;净资产账面值为-1084.02万元,在保持现有用途持续经营前提下净资产的评估值为1.25亿元,增值1.36亿元。
各类资产的评估结果显示,主要增值部分来自无形资产。无形资产账面价值18.05万元,评估价值1.36亿元,增值金额达1.36亿元,增值率75146.76%。
据评估报告,上述无形资产为采矿权,评估方法是折现现金流量法。折现现金流量法通过预期公司未来存续期各年度的现金流量,然后通过公允折现率折合成现值。
对于上述采矿权,报告直接引用了其他机构使用上述估值方法所得的结论。值得注意的是,评估报告采用的是资产基础法,并给出了15项特别事项说明,多项说明称未收集到材料,甚至没有看到采矿权合同。
据公告,“采矿权人未提供采矿权出让合同,采矿权价款缴纳情况不清楚”,“委托方未提供该矿《采矿权出让合同》 ,具体约定的采矿权出让年期不清楚”。此外,如果委托评估单位在取得股权后没有按照本次评估设定的矿山生产规模实施,评估结果无效。
此外,采矿权评估引用北京一家咨询公司数据,按照《采矿许可证》登记的生产规模 1.5万吨/年,对鱼公洞金矿在未来28.51年服务年期内拟动用可采储量36.35万吨进行估算。但是,评估方没有收集到上述可采储量36.35万吨的评审认定资料,以及《采矿权出让合同》等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