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和5日欧洲议会召开全会,会上讨论并通过了欧委会以贸易救济现代化为由提出的贸易救济法律修改草案。欧洲议会最终通过的法律草案,对欧委会的提案进行了较多地修 改,进一步扩大了部分取消低税率原则的适用范围,并且不采纳欧委会提出的装运条款。
媒体分析认为,新法律规定将会大幅提高欧盟的反倾销反补贴税率。欧委会 的法律修改提案在取消低税率原则方面只适用存在原材料市场扭曲的情形,而欧洲议会通过的法律草案将取消适用低税率原则的情形扩大为4类。
该4类情形包括:一是出口国在价格、成本和投入(包括直接原材料和能源)、研发和劳工、产出、销售和投资、汇率以及公平贸易的融资条件等方面存在结构性扭 曲或者重大政府干预;二是出口国缺乏必要的社会和环境标准;三是案件申诉方代表主要由中小企业构成的分散性欧盟行业;四是在本调查中或经另外的反补贴调查确认出口国政府向涉案出口商提供了补贴。草案经欧洲议会通过后,尚需欧盟理事会审议通过始能成为有效法律。
业内人士认为,由于欧洲议会对欧委会的提案进 行了大幅修改,如需获得欧盟理事会的通过,仍需较多的欧盟内部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