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漏偏逢连夜雨,上海三毛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于3月13日收到证监会立案稽查通知。此举激起了不少股民的不满,上海一家律师事务所正为此办理维权事宜。
证监会的立案稽查通知,与上海三毛一单看不懂的贸易不无关系。去年4月7日,上海三毛下属子公司上海三毛进出口有限公司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提交《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索赔申请书》,依据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统保保险条款第二十条“定损核赔”规定;保险人在受理被保险人的索赔申请后,应在三个月内核实损失原因,并将核赔结果书面通知被保险人。也就是说,上海三毛应最晚在2013年7月7日之前出具核赔结果书面通知,但是,上海三毛直到2013年11月12日才公告中信保对应收账款拒赔这一重大信息。
中信保的拒赔理由是“根据保险合同约定,我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的前提条件之一为,被保险人能够通过销售合同向限额买方确立并主张真实、合法、有效且无争议的应收账款债权。但现有调查结果显示,限额买方书面否认与贵公司存在涉案项下贸易关系,否认签署过涉案项下贸易合同,否认收到过涉案项下货物,否认对贵公司负有涉案项下债务。故在贵公司提供有效的书面证据材料,能够证明贵公司与限额买方涉案项下贸易及应收账款债权的真实性、合法性且无争议之前,我公司暂无法承担赔偿责任。”
让人费解的是,上海三毛今年1月23日公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显示,上海三毛子公司起诉的对象并不是前述贸易的买受人,而是前述贸易的承运人。此处的关键不是为何不起诉货物买受人,而是为何买受人不承认存在过真实的贸易合同。此举也让上海三毛此前的外贸交易变得复杂起来。
正在办理上海三毛股民索赔事宜的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证券维权律师吴立骏认为,依据现有证据显示;在2013年7月8日至2014年3月13日之间买入,并在2014年3月13日收盘时持有的上海三毛股民可以报名参加索赔诉讼。上海三毛的股民可以依法索赔的对象,不仅仅是上市公司,还包括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依据目前上海三毛住所地,将来受诉管辖法院将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股民维权将有可能做到零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