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纺股份5月16日晚间公告,公司于2012年3月23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并于2014年5月15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认定公司2006年虚构利润3109.15万元,2007年虚构利润4223.33万元,2008年虚构利润15199.83万元,2009年虚构利润6053.18万元,2010年虚构利润5864.12万元。
公司2006年到2010年5年间连续虚构利润,虚构利润占其披露利润的百分比从130%到5500%不等。具体来看,南纺股份 2006 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利润为 2,440.50 万元(南纺股份在 2007年年度报告中将其调整为 1,902.44 万元)。经查,南纺股份虚构利润 3,109.15万元。扣除虚构的利润,南纺股份 2006 年利润为-668.65 万元。虚构利润占其披露利润的 127.39%。
2007 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利润为 2,792.74 万元。经查,南纺股份虚构利润 4,223.33 万元。扣除虚构的利润,南纺股份 2007 年利润为-1,430.59 万元。虚构利润占其披露利润的 151.22%。
2008 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利润为 1,579.36 万元。经查,南纺股份虚构利润 15,199.83 万元。扣除虚构的利润,南纺股份 2008 年利润为-13,620.47万元。虚构利润占其披露利润的 962.40%。
2009 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利润为 1,582.78 万元。经查,南纺股份虚构利润 6,053.18 万元。扣除虚构的利润,南纺股份 2009 年利润为-4,470.40 万元。虚构利润占其披露利润的 382.43%。
2010 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利润为-104.89 万元。经查,南纺股份虚构利润 5,864.12 万元。扣除虚构的利润,南纺股份 2009 年利润为-5,969.01 万元。虚构利润占其披露利润的 5,590.73%。
证监会表示,南纺股份虚构利润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三条关于上市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规定,构成了《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所述的上市公司报送的报告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违法行为。
证监会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给予公司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
南纺股份连续5年虚构利润 被证监会罚款50万元
中证网 王小伟
南纺股份5月16日晚间公告,公司于2012年3月23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并于2014年5月15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认定公司2006年虚构利润3109.15万元,2007年虚构利润4223.33万元,2008年虚构利润15199.83万元,2009年虚构利润6053.18万元,2010年虚构利润5864.12万元。
公司2006年到2010年5年间连续虚构利润,虚构利润占其披露利润的百分比从130%到5500%不等。具体来看,南纺股份 2006 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利润为 2,440.50 万元(南纺股份在 2007年年度报告中将其调整为 1,902.44 万元)。经查,南纺股份虚构利润 3,109.15万元。扣除虚构的利润,南纺股份 2006 年利润为-668.65 万元。虚构利润占其披露利润的 127.39%。
2007 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利润为 2,792.74 万元。经查,南纺股份虚构利润 4,223.33 万元。扣除虚构的利润,南纺股份 2007 年利润为-1,430.59 万元。虚构利润占其披露利润的 151.22%。
2008 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利润为 1,579.36 万元。经查,南纺股份虚构利润 15,199.83 万元。扣除虚构的利润,南纺股份 2008 年利润为-13,620.47万元。虚构利润占其披露利润的 962.40%。
2009 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利润为 1,582.78 万元。经查,南纺股份虚构利润 6,053.18 万元。扣除虚构的利润,南纺股份 2009 年利润为-4,470.40 万元。虚构利润占其披露利润的 382.43%。
2010 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利润为-104.89 万元。经查,南纺股份虚构利润 5,864.12 万元。扣除虚构的利润,南纺股份 2009 年利润为-5,969.01 万元。虚构利润占其披露利润的 5,590.73%。
证监会表示,南纺股份虚构利润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三条关于上市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规定,构成了《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所述的上市公司报送的报告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违法行为。
证监会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给予公司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给予单晓钟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给予丁杰、刘盛宁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给予杨京城、韩勇、赵万龙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给予郭素强、汪纯夫、徐康宁、杨忠、王开田、邱斌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胡海鸽、周发亮、陈山、王跃堂、黄伟中的责任已过行政处罚时效,按照《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不再行政处罚。
公司表示,2012年以来,公司自查自纠,主动整改,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并已在2011年年度报告中进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对2010年度以及以前年度财务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公司通过多种方式规范经营,加强内部管理,维护公司稳定,并于2012年度实现扭亏为盈,顺利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记者注意到,按照交易所要求,连续2年亏损将被*ST处理,连续3年亏损则要被交易所暂停上市,而连续4年亏损则要退市。然而南纺股份连续5年亏损,却因为虚构利润而得以保全了上市资格和融资资格,可谓一只“奇股”。
~;给予单晓钟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给予丁杰、刘盛宁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给予杨京城、韩勇、赵万龙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给予郭素强、汪纯夫、徐康宁、杨忠、王开田、邱斌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胡海鸽、周发亮、陈山、王跃堂、黄伟中的责任已过行政处罚时效,按照《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不再行政处罚。
公司表示,2012年以来,公司自查自纠,主动整改,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并已在2011年年度报告中进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对2010年度以及以前年度财务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公司通过多种方式规范经营,加强内部管理,维护公司稳定,并于2012年度实现扭亏为盈,顺利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记者注意到,按照交易所要求,连续2年亏损将被*ST处理,连续3年亏损则要被交易所暂停上市,而连续4年亏损则要退市。然而南纺股份连续5年亏损,却因为虚构利润而得以保全了上市资格和融资资格,可谓一只“奇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