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环保法》实施至今已近一年,尽管排污许可证制度在几部环境法律中均有明确规定,但对于企业拒不领证、逾期拒不改正等行为的制约措施仍然缺乏,导致环保部门难以实施监管和处罚。针对这一问题,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12月4日在京提出改革排污许可证制度,要推行“一企一证”,对排污企业在建设、生产、关闭全生命周期进行管理。
从今日在京举办的排污许可制度国际研讨会上获悉,环保部正在开展排污许可制度改革的顶层设计,初步考虑用5年或更长一点的时间,将排污许可制度建设成为固定点源环境管理的核心制度。
排污许可证制度是国际通行的一项环境管理制度,是监管固定污染源排放的有效手段,在中国已有20多年的实践经验。截至目前,环保部门已累计向20多万家企业颁发了排污许可证。
不过,陈吉宁认为,中国现行的排污许可在实践中暴露出许多问题。包括现行各项环境管理制度之间衔接不够,缺乏有效的顶层设计和具体管理办法,缺少对拒不领证、逾期拒不改正的强制措施,导致环保部门对这些环境违法行为难以实施监管和处罚。
陈吉宁说,排污许可的技术体系也不健全,实际排放量的确定方法在全国范围内还没有统一,一些企业还存在多套排放量的统计体系,这也带来的混淆和数据的权威性。排污许可证发证范围和种类也五花八门,有很多固定源本来应该纳入排污许可的没有纳入进来。另外还涉及到一些特殊污染物,如重金属和其它有毒有害物质尚未纳入。
此外,排污许可证并没有与排放标准、区域的环境功能和质量有效衔接,对改善环境质量的作用有限。同时,基层环保部门的力量也不足,特别是技术的支撑力量不够,许可证发放后难以做到有效的监管。
而在未来这项制度的顶层设计中,环保部门将坚持质量约束、减排导向,以环境质量不退化为底线,实现“一企一证综合管理”,统筹考虑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固体污染物等要素,对排污企业在建设、生产、关闭等生命周期不同阶段进行全过程管理。
环保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王金南介绍,根据初步制定的设计思路,改革后的排污许可证制度至少会将占固定点源主要大气和水污染物排放量85%以上的污染源纳入,2017年出台国家层面的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出台排污许可条例,近期将首先对电力、钢铁、造纸、纺织、酿造等排放量大的行业,以及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发放排污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