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人乔丹在球场上几乎无所不能,但在中国却因商标案连吃败仗。只因国内品牌乔丹体育在中国注册了一系列“乔丹”相关商标,飞人很不满,先后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北京高级人民法院等上诉,但均败诉。
2015年底,在乔丹的申请下,最高法对乔丹系列案件中的68件进行了再审审查,裁定重审其中的10起案件。今天,该系列案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合并审理,不过未当庭宣判。长达4个多小时的庭审中,“Jordan=乔丹”是否成立仍成该案争议关键。
值得关注的是,该案中另一位主角乔丹体育,尽管连赢几场官司,但仍然深受其苦,上市之路可谓坎坷。其早在2011年11月25日就已通过证监会审批,并计划于次年3月底前挂牌上市。但由于乔丹商标权之争,公司挂牌时间被一拖再拖,苦熬四年后,今年3月,乔丹体育IPO终于通过发审会。
“飞人”乔丹中国官司路
这场关于“乔丹”的争议系列案,可以追溯到2012年。
2002年中国南方一家体育用品商更名乔丹体育,随后的2002年4月16日,乔丹体育在中国注册了“乔丹”“QIAODAN”文字商标以及对应图形商标,同时,迈克尔?乔丹的两个儿子的名字“杰弗里乔丹”“马库斯乔丹”也被这家企业先下手为强, 给注册了。
2012年,对此非常不满的飞人迈克尔?乔丹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撤销乔丹体育的78个相关注册商标。然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不通过飞人乔丹的申请,仍然维持乔丹体育的一系列商标注册。
之后,无论是在2013年4月27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审理,还是2014年10月27日至30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组成9个合议庭,委派近20个法官集中审理,最终,案件以乔丹体育不侵犯Michael Jordan姓名权或肖像权而告终。
当然,这期间,乔丹体育也做出了反击,在姓名权纠纷案开庭后两天,乔丹体育向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反诉乔丹,索赔800万美元。其援引《民法通则》称对姓名权的保护适用于中国境域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但Michael Jordan作为美国公民,不符合上述条件,因此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
随后的2014年,迈克尔?乔丹又向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提起诉讼。在一审败诉后,乔丹再次上诉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高级人民法院在2015年宣判,仍然认为迈克尔?乔丹要求撤销乔丹体育争议商标的上诉理由依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并且,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宣布,该判决为最终判决。
不过,这个事情仍然没有结束,在飞人乔丹的继续上诉后,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对乔丹系列案件中68件进行了再审审查,决定裁定提审其中的10件案件。
再审争议集中在“Jordan”是否就等于“乔丹”
为了能打赢诉讼,“飞人”乔丹可谓是花了不少心思。据报道,在一审中,乔丹的律师就提交了1.5万页的证据,并且提交了大量证据用以证明他在国内外的知名度。不过,可惜此前的审判中,迈克尔?乔丹并未能如愿以偿。
今天,申请人迈克尔?乔丹与被申请人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一审第三人乔丹体育商标争议行政纠纷系列案件,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
案件的焦点主要分为两个方面,8个具体问题。第一方面争议焦点是,迈克尔?乔丹主张的姓名权的客体和法律依据是什么;第二方面争议焦点是,争议商标的注册是否损害Michael Jordan的姓名权。
具体来看,第一方面争议的具体问题包括,迈克尔?乔丹主张的姓名权所保护的具体内容是什么?迈克尔?乔丹在我国具有何种程度和范围的知名度?迈克尔?乔丹及其授权的耐克公司是否主动使用“乔丹”以及拼音,其是否主动使用的事实对于迈克尔乔丹在本案中主张的姓名权有何影响?迈克尔?乔丹主张保护姓名权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第二方面争议的具体问题是,争议商标的具体情形是否会使相关公众误认为与迈克尔?乔丹具有关联?乔丹公司的经营状况,以及乔丹公司对其企业名称、有关商标的宣传、使用、以及获奖、被保护等情况,对本案具有何种影响?乔丹公司对于争议商标的注册是否存在明显的主观恶意?迈克尔?乔丹是否具有怠于保护其主张的姓名权的情形,该情形对本案有何影响?
“乔丹先生在中国享有极高的知名度,而中国公众看到中文乔丹和对应的拼音就会联想到乔丹先生,第三人明知乔丹先生,却围绕乔丹先生搭建整个商业模式,具有攀附乔丹先生良好声誉的主观恶意。”迈克尔?乔丹代表律师表示。
同时,其认为,实际上,迈克尔?乔丹不仅是一位体育明星,更是一位有影响力的公众人物。乔丹公司将迈克尔?乔丹的名字及商标使用在与体育用品相关的商品上,导致公众混淆误认,利用迈克尔?乔丹的形象谋求商业价值。
“乔丹只是Jordan英文翻译的一种,并不是特指Michael Jordan本人。在中国,企业字号里带“乔丹”二字的企业有上百家,中国名为“乔丹”的人也有4000多位,叫乔丹的外国人不胜枚举,只有将所有特征都放在一起才能指向乔丹。”被告方表示。同时,其表示,迈克尔?乔丹谋求的姓名权威胁着中国的商标体制,表面上主张姓名权,其实质在于乔丹二字背后的利益垄断。
该案今日并没有直接宣判,将择日宣判。在4个多小时的庭审后,审判长陶凯元表示,若各方还有观点需要陈述的,可以在今天庭审结束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向法庭提交书面代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