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阿根廷生产部贸易国务秘书处外贸副国务秘书处照会我驻阿根廷使馆经商处,通告阿方已通过对原产于中国、巴西和秘鲁的羊毛及其混纺织物(精梳羊毛含量不低于85%;精梳羊毛含量低于85%、高于50%,混有其他纺织纤维或细线;涤纶短纤含量低于85%,主要或只混有精梳羊毛)的反倾销初裁报告。相关利益方可自通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向阿方提供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