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两年内连续递交了两份招股说明书,被发审委问询多项问题的吉华集团叩响了通往资本市场的大门。6月6日,吉华集团完成了网上和网下申购,此次吉华集团每股的发行价为17.2元,发行市盈率22.98,此次发行量为1亿股,占总股本的25%。
尽管距离 A股市场仅剩咫尺之遥,但吉华集团对净利率远超同行业其他公司、销售数据混乱等问题仍未做出明确回应。招股说明书显示,在2014年至2016年间,吉华集团主营业务净利率分别为31.53%、25.25%和19.88%,远高于同处于印染行业的上市公司浙江龙盛与闰土股份。在国内企业中,浙江龙盛与闰土股份拥有最大与第二的市场占有率。
2017年6月1日,吉华集团签署了招股说明书,而此前曾在2015年12月22日签署过一次。记者在对比两次签署的招股说明书后发现,该公司在招股说明中公布的销售数据混乱,存在多处不统一现象。
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不断下滑,净利率大幅领先行业龙头,全资子公司因存在诸多问题被当地主管部门多次处罚。成功登陆A股的吉华集团,还能够获得二级市场上投资者的青睐吗?
超高净利率
成立于2003年8月15日的吉华集团主要从事染料、染料中间体、涂料等其他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吉华集团赶上了产业转移的黄金时期。”一位行业人士向记者称。上世纪九十年代中后期,来自中国和印度等发展中国家的企业凭借成本优势,在产业转移潮中成功拥有了一席之地。
目前我国在染料产品生产、出口、消费数量均居世界第一位,生产产品中有72.56%主要用于国内市场消费。在国内约500家染料生产企业中,染料制造业产量居前三位的企业分别是浙江龙盛、闰土股份和吉华集团。
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劳动力成本日益提高,印染行业下游的纺织业陷入衰退,逐步由国内转移至东南亚等地区,印染行业也面临着下行的趋势。行业内的龙头企业浙江龙盛在 2014年营收约151.50亿,2015年营收约 148.54亿,2016年营收约123.56亿,呈逐年下滑趋势。行业第二的闰土股份,2014年营收约53.45亿,2015年营收约45.22亿,2016年营收约43.53亿,同样处于下行周期中。
处于同一行业的吉华集团也面临着相似遭遇。其2014年的营收约29.49亿,2015年约29.16亿,2016年约21.60亿,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相比2015年同期下滑了30%以上。吉华集团的净利也随之逐年下滑,其2014年实现净利润约9.30亿,2015年约7.36亿,2016年约4.29亿。且相较于已经涉足网约车行业、参与旧区改造的浙江龙盛与进军创新药物领域的闰土股份,吉华集团的业务单一。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99%以上。
吉华集团对此表示,公司发展受到宏观经济形势波动的影响较大,如果未来宏观经济发生不利变化,将会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未来,若下游市场需求出现景气度下降或公司不能通过提高染料附加值而消除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及净利率可能存在进一步下降的风险,将会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尽管吉华集团受行业下行影响,净利率持续下行,但其净利率始终高于业内龙头企业。在2014年至2016年这三年间,浙江龙盛净利率为16.72%、18.06%、16.42%;闰土股份是24.08%、16.23%,15.16%。吉华集团在招股说明书披露近3年的净利率分别是31.53%、25.25%、19.88%。记者就公司净利率远超同行这一情况向吉华集团求证,但对方尚未给出明确答复。
同时,记者发现,吉华集团毛利率水平并无优势。2016年,龙盛集团的毛利率为39.85%,闰土股份的毛利率为32.15%,吉华集团的毛利率为34.23%。
一位法律人士向记者介绍到,“行内龙头企业净利润通常会比其他企业高一些,这主要是由于‘规模效应’,大企业在成本控制方面会做得比小企业好。此外,技术领先的企业也能够在控制成本方面领先,但主要集中在科技企业。在染料生产企业中很难有技术优势的企业出现。”
吉华集团在招股说明书中提及的加氢还原等核心技术,已在2010年被列入到工信部发布的清洁生产示范项目目录中。并从2011年开始在染料行业内部加了推广力度。
官方资料显示,吉华集团先后在“三废治理”上投入近8亿元,已建成多项“三废”处理装置,具有从基础原料、能源到配套中间体直至“三废”处理较为完整的产业链。仅在江苏吉华,公司就设有一百三十多亩土地的污水处理系统。但据多家媒体报道,该公司全资子公司曾因环保及工伤事故等问题多次被当地主管部门处罚,其中最近一次处罚发生于2015年12月31日,也就是2016版本的招股说明书签署后的一周。
2015年12月31日,江苏吉华因变更H-酸生产工艺被盐城市环保局罚款8万元,因未及时申报登记废活性炭等被罚8万元、废活性炭与相关滤饼存在少量混存情况被罚10万元。
大客户销售数据混乱
吉华集团发布了两份招股说明书(2016年版本和2017年版本),均包含了吉华集团2014年度的销售数据。吉华集团的多个客户2014年度销售收入金额披露的结果不一致,且金额相差达数百万乃至数千万元。在部分大客户的销售收入金额披露相差巨大的情况下,最终在两版招股说明书中针对2014年度销售总收入披露金额却完全一致。
记者就销售数据不一的情况询问了吉华集团,但截至发稿,记者仍未得到回复。此外,记者还向撰写新股询价报告的华鑫证券分析于芳求证上述情况,于芳称其报告是基于吉华集团招股说明说撰写,并未了解具体企业情况。
在2017年发布的招股说明中,航民股份是2014年排名第一的生产型客户,销售金额为6957.69万元,但是在另一份于2016年发布的招股说明书中显示,2014年度前五名的客户分别为浙江瑞华化工有限公司、万得化工(泰兴)有限公司、杭州卡能化工有 限 公 司 、GUN-PABOYARMADDEVEKIMYASALMAD-DELERTEKSTILSANAYIVETIC.LTD.STI.和江苏德旺化工工业有限公司,未出现航民股份。
2017年发布的招股说明书中,2014年排名第一位的生产型客户为航民股份,涉及销售金额6957.69万元,而在2016版招股说明书中,前五大客户没有航民股份,公司第5大客户对应的销售金额仅为4486.25万元。两者间有着近2500万元的差额。
数据不等的情况还发生在了
EVERLIGHTCHEMICALINDUS-TRIALCORP和江苏德旺化工工业有限公司这两家吉华集团的客户身上。在2017版本的招股说明书中,前者在 2014年为吉华集团贡献了5090.98万元的销售额,后者贡献了4907.52万元的销售额。但在2016版的招股说明书中,记者在前五名生产型客户的名单中却未寻到EVERLIGHTCHEMICALINDUSTRIALCORP的踪影,这意味着在2016版招股说明书中,认定的2014年度对该公司的销售金额不可能超过4486.25万元,这与2017版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数据,有着500万元以上的差额。
同时,2016版招股书披露吉华集团在2014年度向“江苏德旺化工工业有限公司”仅销售了4486.25万元,勉强跻身于前五大客户名单中,与2017版招股说明书披露的4907.52万元数据也相差了4百万元以上的差额。
吉华集团在两份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对贸易型客户销售额也同样存在不一的情况。针对2014年销售数据,在2017版的招股说明书中显示,贸易型客户JPMIDASINTER-NATIONAL和第3大客户GUN-PABOYARMADDEVEKIMYASALMADDELERTEKSTILSANAYIVETIC.LTD.STI.分别为吉华集团贡献了4656.08万元和4607.47万元的销售额,位列前五大客户的第二、第三位。
但JPMIDASINTERNATION-AL也未能跻身于2016版招股书在当年的年度前五名客户当中,公司披露的对GUN-PABOYARMADDEVEKIMYASALMADDELERTEK-STILSANAYIVETIC.LTD.STI.的销售额为5487.62万元,相比2017版招股书多出了1100万元左右。
发现在部分大客户销售收入在两份招股说明中金额披露相差巨大的情况下,吉华集团在两版招股说明书中针对2014年度销售总收入披露金额却没有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