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乌苏地区率先发布了《关于认真做好乌苏市2017年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补贴资金兑付工作的通知》,表明2017年度新疆各地棉花目标价格补贴发放工作正式拉开序幕。
该通知要求,第一批发放补贴的范围为2017年9月1日至10月31日24点前“自治区棉花目标价格改革信息平台系统”上传的销售产量数据,次年1月31日为交售信息统计截止时间,植棉农户应在此之前将籽棉交售到棉花加工企业,此后交售的棉花不再纳入补贴统计范围。第一批陆地棉补贴标准为0.5元/公斤。
另外通知明确规定以下三种情况不予补贴:1、没有经过申报、公示、审核的棉花种植面积,不予列入补贴范围;2、在国家、自治区明确退耕的土地上种植的棉花面积,不予列入补贴范围;3、在未经批准开垦的土地或者禁止开垦的土地上种植的棉花面积,不予列入补贴范围。
据了解,目前新疆各地正在积极按照自治区财政厅的通知要求,做好补贴发放前的相关统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