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提升棉花质量管理水平 推动棉花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紧紧围绕国家和自治区棉花质量提升政策,多措并举,狠抓棉花质量监管,服务棉花目标价格政策,为助力棉花质量提升,促进我区棉花产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新贡献。
1.强化棉花质量监管责任。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结合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场监管总局有关棉花质量提升政策要求,切实加强对棉花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的统筹领导,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度“监管护棉”专项整治有关工作的通知》,召开全区棉花质量监督业务视频会议,安排、部署、细化棉花质量监管工作措施,落实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的属地监管责任;通过签订《棉花加工企业经营质量管理责任书》,严格落实棉花经营者主体责任,督促履行收购、加工、销售、仓储质量义务,对出现的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不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及技术规范、违法违规收购加工超杂超水棉,不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异性纤维等质量问题,依法依规处理,保证监管工作落到实处,促进棉花质量稳定。
2.加强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监管。2021年度,为使棉花质量监管工作有的放矢,确定巴楚县、阿克苏市、乌苏市和奎屯市为棉花收购量、加工量、公检量对账核查重点整治区域;乌苏市和奎屯市为棉花加工企业基本技术条件重点整治区域;阿克苏市、巴楚县、奎屯市、乌苏市、独山子区为混等混级、超水棉、异性纤维重点整治区域。各相关区域市场监管部门切实落实棉花属地监管责任,加大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监督检查频次,落实好重点区域企业的监管要求,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恶性质量违法案件,促进棉花整体质量水平提升。
3.切实做好棉花质量隐患风险防控。今年,自治区市场监管局高度警惕棉花质量安全隐患。棉花收购伊始,由区市场监管局主要领导带队加强棉花质量及监督相关工作调研,及时掌握棉花收购和加工质量状况,加强对苗头性、趋势性问题调研、分析、研判,有针对性部署安排棉花质量监管工作,通过强化对棉花质量隐患排查力度,提高发现问题和防范化解风险的能力。同时,通过“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要求,组织全区不断提升事中事后监管能力,做到事前预警防范到位,事中监管措施有力,事后处置准确及时,为棉花产业各方把握棉花市场质量现状提供服务,为政府制定调控棉花产业政策提供决策参考。
4.全力整治不严格执行国家棉花标准问题。市场监管部门认真分析研究棉花收购、加工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印发有关进一步加强超水超杂棉监督检查的通知,通过严查企业不严格执行棉花国家标准及“一试五定”技术规范,超杂棉不单独堆放和加工、收超水棉不经技术处理、混等混级、不规范使用条形码信息系统等行为,促进企业规范生产经营,严格履行质量义务。
5.夯实企业质量保证能力水平。市场监管部门一方面配合发展改革部门严把新建、搬迁加工企业基本技术条件核查、验收、公示关,确保棉花加工企业质量保证能力水平;另一方面,为确保新年收购加工质量秩序,在新棉收购前,组织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全区棉花收购加工企业基本技术条件的现场核查工作,加强对企业基本技术条件监督检查,对30余家不符合条件的加工企业提出限期整改,对屡教不改的进行确认记录,按照《自治区棉花加工企业诚信经营评价暂行管理办法》进行评价等级,进行联合惩戒,努力提高企业基本技术条件和质量保证能力。
6.认真规范公检条形码使用。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在认真做好企业名称、法人变更,以及新建、搬迁企业生产线等公检条形码申请、变更工作的同时,针对在收购量、加工量和公检量数据对账核查中发现的部分企业违规使用条形码信息系统行为,强化对企业使用公检条码信息系统的检查力度,对11家存在涉嫌违规使用条形码信息系统的企业进行了现场核实确认,对其中9家企业的诚信经营等级建议自治区棉花目标价格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了降级,对2家涉嫌虚开收购票据的企业建议移交公安经侦和税务部门进行核实,有力震慑了空打、虚打、套打、盗打条码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新棉花年度企业规范使用公检条码,保证棉花目标价格改革政策的顺利实施。
7.全面做好棉检仪器设备监管工作。为确保棉花收购、销售等交易过程计量准确,维护棉农、加工企业和纺织企业各方利益,营造公平、公正棉花交易环境,在新棉收购前,完成了全区800多家棉花加工企业、棉花监管仓库等涉棉单位使用的5600台(件)计量器具、棉检专用仪器设备的校准及检定;同时,新年收购开始后,加大涉棉单位计量器具、棉检仪器设备的计量监督工作,严查未按规定配备和超期未送检等违法违规行为。
8.强化棉花从业人员培训力度。市场监管部门以保障棉花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为己任。对内,努力提升棉花质量监管人员业务能力,采取集中培训、以查带训、网络直播培训等方式,加大对全区市场监管棉花质量监管人员的培训力度,培训全区棉花质量监督人员190余人次;对外,认真调研棉花加工企业培训需求,将国家标准棉花加工技术规范、机采棉加工技术规范、籽棉收购技术规范及自治区出台的棉花质量追溯及质量补贴政策、一试五定操作技术规范做为重点培训内容,在新年收购前,举办了10期棉花信息系统管理人员、品质检验人员网络直播培训班,全疆500余家2200余名技术人员接受了培训。
9.开展异性纤维专项治理。为有效落实杜绝异性纤维的措施,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一方面通过各种媒体和企业门口宣传栏,广泛宣传异性纤维的危害、来源和解决措施,动员各方力量,从源头上防止异性纤维;另一方面加大对企业落实杜绝异性纤维政策落实的监督,对收购、堆垛、喂花加工等环节不落实排除异性纤维措施,不建立异性纤维检查制度的,依法严厉查处。对屡查不改的,通过媒体曝光。对采取有效措施,排除异性纤维做得好的棉花收购加工企业,大力推广并宣传报道。
10.加强棉花包装材料监督抽查。结合棉花质量监督检查,严格按照有关国家标准要求,在生产、流通等环节,开展皮棉包装布、塑料包套、捆扎带的监督检查,关注崩包、露白问题,严防使用混纺、强力不达标等不合格材料包装皮棉行为。实施棉花包装材料的监督抽查工作,适时在生产、销售、使用环节进行抽样,促进棉花包装物质量提升,确保棉花运输及质量安全。
11.积极推进棉花质量补贴试点工作。为充分发挥“优质优补”的政策导向作用,逐步形成“优质优价”市场氛围,引导棉农和加工企业重视棉花质量,促进棉花质量提高,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印发《2021年度自治区棉花目标价格补贴与质量挂钩试点方案》,完成全疆6个地、州(市)15个县(市)355家、500余企业名负责人的培训工作,印发《自治区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补贴与质量挂钩试点政策解读》3000余份。同时,及时召开线上试点工作业务推进会,积极跟进,及时解决推进工作中遇到各种困难,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积极营造“优质优价、优棉优价”市场氛围,助力棉花质量提升。
12.开展棉花质量“飞行检查”。为有效开展“监管护棉”,促进棉花质量监督工作有效性,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抽调全区业务骨干,组成三个“监管护棉飞行检查队”,采取交叉突击检查的方式,分片分区开展棉花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在督导各地开展“监管护棉”工作的同时,加大重点区域重点问题的检查力度,确保棉花质量监管有效性,促进棉花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截止到2021年10月28日,市场监管部门出动质量监督人员2531人(次),检查企业781家(次),检查籽棉大垛1230个,跟踪检查棉农小样726个,立案26起,有力规范了企业收购加工行为,维护了棉花市场秩序,助力棉花质量质量提升工作。根据中国纤维质量监测中心统计发布的数据,截止到 2021年 10 月 28 日,全疆已完成品质检验的棉花中,颜色级白棉1至3级占比80.70%,同比增加3.14个百分点;平均长度值 29.29mm,同比增加0.85mm;长度级28毫米及以上占比 97.32%,同比增加19.93 个百分点; 马克隆值A+B级占比67.13%,同比增加15.94个百分点;平均断裂比强度29.13cN/tex,同比增加1.03cN/tex;平均长度整齐度指数82.63%,同比增加0.43百分点;轧工质量P1好占比0.27%,P2中占比99.15 %,P3差占比0.57 %,同比分别下降1.92百分点、增加1.79百分点、增加0.12个百分点。新疆棉花颜色级、长度、断裂比强度、马克隆值、长度整齐度等指标和去年同期相比,有较大幅度提高,加工质量基本持平,棉花质量明显好于去年同期。(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纤监局 吴志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