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昨日发布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今年3月末,欧盟对华发起的贸易救济措施案件共计152起,其中欧盟对华已裁决正在执行的贸易救济措施产品便达到56起。
统计显示,在欧盟对华发起的贸易救济措施案件中,反倾销案件占了绝大多数,共有149起,此外还有2起保障措施和1起特保措施。
北京WTO事务中心专家程大为表示,从统计结果来看,目前我国有56种出口产品正同时“遭受”欧盟方面的贸易救济措施,这一数字在全球来看是比较高的。在这些产品中,有些已经历经数次反倾销或其他贸易救济措施,但在救济措施到期之后,欧盟方面又再次发起“日落复审”等保护措施,使得贸易救济措施实施期限一再延长。
在各种欧盟对华反倾销出口产品中,中国皮鞋遭遇的反倾销制裁便已长达近五年。
2005年7月,欧盟对中国皮鞋开始进行反倾销立案,2006年10月份便开始对中国皮鞋征收16.5%的反倾销税。2008年10月,欧盟对中国皮鞋实施为期两年反倾销措施到期后,欧委会不顾成员国的反对意见发起反倾销行政期满复审,又在2009年末裁定继续对中国和越南产皮鞋征收15个月的反倾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