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中智自贸区服务贸易协定于2008年4月签署,2010年8月1日实施,为何实施需要等待两年多时间?
答:2008年4月13日,中智两国正式签署了《中智自由贸易协定关于服务贸易的补充协定》。根据协定规定,本协定应在缔约双方交换书面通知告知已完成国内程序后60日或经过缔约双方均同意的期限后开始生效。由于智利国会核准程序时间较长,中智双方于今年6月刚刚交换了书面通知,并商定于8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协定。
问:中智自贸区服务贸易协定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协定》是规范中智在WTO基础上进一步开放服务业市场行为和处理服务贸易相关问题的法律文件,其结构和内容总体参照世贸组织《服务贸易总协定》模式。《协定》主要包括目标、范围和覆盖领域、国民待遇、具体承诺减让表、国内规制、相互承认、争端解决、一般例外和安全例外、保障国际收支的限制、定义等共22个条款和2个附件。正文按内容可分为定义和范围、义务和纪律、具体承诺和机构条款等4大部分。两个附件分别为商务人员临时入境和双方服务开放具体承诺表。详细内容(包括双方具体承诺表)可查阅商务部网站(www.mofcom.gov.cn)。
问:中智实施自贸区服务贸易协定,会给双方带来哪些影响?有哪些服务领域进一步开放了市场?
答:中智服务贸易协定实施后,中智两国将在WTO承诺的基础上,相互进一步开放服务市场,逐步减少服务业的准入限制,扩大服务部门的市场开放,增进优势互补,提升国际竞争力,同时有助于改善投资环境,创造商业机会,降低交易成本,为两国企业和人民带来更多福利。
中智自贸区服务贸易协定是一项互惠互利的服务贸易安排,强调的是相互进一步开放市场。根据协定,中国的计算机、管理咨询、采矿、环境、体育、空运等23个部门,以及智利的法律、建筑设计、工程、计算机、研发、房地产、广告、管理咨询、采矿、制造业、租赁、分销、教育、环境、旅游、体育、空运等37个部门将在各自对世贸组织承诺基础上向对方进一步开放。
问:企业如何抓住中智自贸区服务贸易协定带来的商机?
答:中智自贸区服务贸易协定的实施对我国大多数服务企业来讲,是一个进一步拓展智利,乃至拉美服务市场的大好机遇。在中智自贸区服务贸易协定中,智方有超过20个部门和分部门超越了其在世贸组织多哈谈判中的出价,其中,制造业服务、分销服务、教育服务、采矿服务、体育服务和空运服务(部分)为完全新增部门,开放力度较大,而且智方在这些部门的出价承诺具有排他性,也就是说,不是所有给智方提供服务的企业都能享受到,仅仅有提供“原产”于中国的服务的企业才能享受到。希望我们的服务企业抓住这个机遇,积极了解自贸区相关优惠政策及智方有关行业的法律法规,在经济全球化和国际激烈竞争中,加快“走出去”的步伐和力度,在更大、更开放的市场中取得更快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