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8月7日开始,天涯社区、红网论坛等BBS上陆续出现了一批矛头直指香港鳄鱼恤品牌的帖子。这些帖子从各个不同的角度抨击鳄鱼恤。帖子中的“我”,有自称小弟的公司职员,有“结婚两年的小女子”,还有义正词严的“记者”。
BBS:疯传香港鳄鱼是非法商标
8月11日,记者在天涯社区BBS上发现一个标题为《穿出鳄鱼品牌的服饰品位,拒绝假鳄鱼》的帖子。自称小弟的公司职员在一次与客户聚餐时,发现客户公司的一名经理身穿香港鳄鱼恤的T恤,内心对其极其鄙夷,并在文后呼吁“大家要用心记得啊,等将来咱们能穿起来的时候,一定穿出鳄鱼品牌的服饰品位,拒绝假鳄鱼!”
随后,记者又在红网论坛上看到一篇名为《香港鳄鱼是非法商标,我们的权益谁来保护》的帖子,作者“小女子”自述在北京安贞华联的“鳄鱼”服饰专卖店花790元买了一件T恤,回家后却被老公痛骂,说她买的鳄鱼是假货。
“原来我买的是香港鳄鱼,在香港就是低端廉价品……怪不得我老公会这么生气,他那么要面子的人,要是穿香港鳄鱼出去,还不是要被人笑死。”帖子作者这样写道。
于是,第二天,“小女子”到了安贞华联商厦的专卖店要求退货。“本来我还在担心他们会不会态度恶劣拒绝退货,结果该专卖店服务人员竟然态度十分猫腻,连我退的东西都没看就直接给退!这样的举动更加欲盖弥彰,看来香港鳄鱼是非法商标无疑了。”
这两篇帖子里,都不约而同地指出香港鳄鱼是“非法商标”,并图文并茂地给出了香港鳄鱼恤的商标一直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驳回申请的“证据”。
这两篇以消费者口吻的帖子在各大论坛广泛传播后,网上又出现了两篇以记者口气写作的文章《国家商标局证实香港鳄鱼未获注册》、《香港鳄鱼接受消费者退货,引发新鳄鱼之争》。
第一篇文章“记者”一开头就总结出“香港鳄鱼(Crocodile)易退货事件引来不少网友和消费者的声讨”。只是,这篇文章所说的易退货门的当事人变成了北京的消费者“周先生”,而非那位在“安贞华联鳄鱼专柜退货易”的“小女子”。
在重复了一遍香港鳄鱼恤的商标申请被驳回事实后,“记者”在文章最后代表所有的消费者向不法商家的投机行为表示抗议:“请收敛你们的不法行为吧——要知道,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否则,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总有一天你们会得到应有的严惩,你们混淆视听、偷梁换柱的行为必将为所有人唾弃!”
两篇“记者”文章跳出了BBS,以互联网特有的速度,被各大门户网站转载。
随后,传统媒体介入,8月27日的《中华工商时报》第12版发表名为《“易退货门”事件再警示消费者》的文章。只是,该文章基本上是《香港鳄鱼接受消费者退货,引发新鳄鱼之争》一文的复制版本。
鳄鱼恤:“非法商标”一说不成立
网上文章所言是真是假,香港鳄鱼恤真是“非法商标”吗?为了解真相,记者致电鳄鱼恤(中山)公司的商标维权负责人。
据该负责人回忆,一直出差在外的他在8月22日才看到网络上的这些文章。“第一反应是很生气,做生意肯定是有竞争的,但是用不正当的手段来排挤竞争对手的行为,是应该受到法律制裁的,否则整个市场环境就会变得很糟糕。”
对于“鳄鱼恤是非法商标”的说法,鳄鱼恤公司向记者发来的《商标注册证》显示,1986年3月30日,鳄鱼恤公司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简称商标局)核准,分别取得了“鳄鱼恤”、“CROCODILE”两项注册商标专用权,核定使用商品为衬衫、裤子、汗衫及其他衣服。
2003年,鳄鱼恤公司向商标局提出“鳄鱼恤CROCODILESINCE1952及图”商标注册申请,指定使用商品为第25类服装、鞋、帽等,目前该申请尚处于正常的商标审理流程之中,未被核准。这就是这些网络文章抓住的把柄。
据了解,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下面有两个主管商标注册的部门: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局一般只做形式审查,只审查所申请商标与之前的已注册商标是否有雷同之处,只要有一丝相似之处,就可能驳回新商标的注册申请。
“虽然鳄鱼恤的新商标申请被商标局驳回,但真正审理商标的关键部门是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评审委员会会根据商标的历史情况、使用知名度等各方面来评定这个商标最终能否通过注册。我们这个新商标系列中的部分商标其实从去年开始已经核准注册、予以公告了。”该负责人说。因为鳄鱼恤的商标审查还在进行中,最后结果还没有出来,国家工商总局宣传处蔡先生表示,商评委不宜透露其中细节。
“服装类商品的商标使用并非强制性的,尚未通过申请的商标只要不对其他商标拥有者造成侵权,其使用是完全合法的,就没有‘非法商标’一说。”鳄鱼恤公司代表律师——北京市国汇律师事务所于福利律师解释。这一点,记者也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办公厅工作人员处得到了证实。
其次,对于“只能在香港地区经营”的说法,于律师认为这是完全错误的。“1986年,鳄鱼恤公司的‘鳄鱼恤’和‘CROCODILE’这两个商标已经在大陆进行注册。”据了解,目前市场上的“三条”合法“鳄鱼”包括法国LACOSTE、香港鳄鱼恤以及新加坡卡帝乐,最早进入中国大陆市场的是香港鳄鱼恤。
而对于帖子中“香港鳄鱼在香港就是低端廉价品”的说法,鳄鱼恤公司则觉得甚为可笑。“在香港租金这么高的地方,你租一个这么贵的店,卖低价的产品,怎么支付租金?我们在香港租金最高的一家店年租金在1500多万港币,地摊货能收回这些成本吗?做地摊货的品牌能生存那么多年吗?”该负责人反问。
曾经有一段时间,鳄鱼恤在香港打出了这样的口号——“从小孩到特首都知道的品牌”。“因为香港市场比较小,所以我们敢说出这样的口号,但大陆市场就很大了,消费者也在更新换代,不像香港那样大多数人对这个品牌都一清二楚,这种帖子要是放在香港的BBS上,根本没有人理会的。”鳄鱼恤公司有关负责人说。
打假曾遭报复,谁是幕后黑手?
据鳄鱼恤公司商标维权负责人反映,网络上出现的那些文章使鳄鱼恤品牌的代理商极为困扰。9月1日,该负责人接到不下5个该品牌省代理打来的电话。“他们并不相信网络上这些文章讲的内容,只是看到这些帖子后感到很气愤,他们的第一感觉是认为公司应该尽快作出回应、声明,对这种行为予以制止,采取行动。”
事实上,在发现网络上这些对鳄鱼恤的商品及品牌声誉造成恶劣影响的帖子后,鳄鱼恤公司已经在第一时间向北京和广东的公安机关报案,希望借助公安机关的侦查能力找出这些文章的来源。“我们作为企业,根本就没办法找到源头。”该负责人说。
同时,于福利律师也开始给各个网站发律师函,要求其删除对鳄鱼恤公司的侵权信息。
“这些文章或者直接贬低鳄鱼恤公司的声誉,或者对鳄鱼恤公司含沙射影肆意谩骂。我们认为,这是一起有组织有预谋有准备的,经过精心策划的恶意攻击事件,策划者意图通过网络上的造谣煽动来搞垮搞臭鳄鱼恤公司及其品牌形象的目的昭然若揭。”于福利律师说。
“从这些文章的措辞以及对相关资料的掌握来看,不像是不明真相消费者的言论,非常有可能是竞争对手的恶意诋毁。”发布在BBS上的那些帖子,大部分都是新注册的ID在发帖和回帖,而且各个论坛的回帖都惊人的一致,就像是直接复制的一样。
于律师说,这些帖子如果背后有操纵者的话,那他们显然已经触犯了《刑法》的第221条——“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将构成“损害商品声誉罪”。
“因为我们公司打假力度比较大,经常会遇到打击对象进行报复的情况。以前在一些小城市也遇到当地假冒鳄鱼的商家打击报复,但在网络上遇到这样的事情还是第一次。这种利用网络传播快影响大的特性来进行恶意攻击诽谤是罕见的。”鳄鱼恤公司商标维权负责人说。
据了解,鳄鱼恤公司最近打假的主要对象是一条CLIOCODDLE(克劳克达)的假鳄鱼。这两年来,“克劳克达鳄鱼”的专卖店发展迅速,已经遍布全国各大中城市,且均将店面开在繁华地段。克劳克达长期利用一至三折的低折扣,以及“鳄鱼清仓”、“换季清货”等方式吸引消费者,而其“鳄鱼品牌退出大陆”的宣传噱头也对消费者造成了极大的误导。
仅在今年6月份,鳄鱼恤公司就曾经联合当地的工商局前往广州市中山四路320号、北京路208号、北京路267号的多家克劳克达专卖店进行打假,这些侵权店铺均已被当地工商局查处,而更大的打假行动将在全国展开。
然而,克劳克达是否就是这些网络帖子的发布者,抑或还有其他的竞争对手参与其中,以这种不正当竞争手段打击鳄鱼恤?一切还有待公安机关的进一步调查,幕后黑手是谁,仍是个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