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污染物约束性指标中,有望加入“新成员”。
从权威渠道获悉,正在拟定中的“十二五”环保规划中,出现了两个“实施总量控制”的新指标,即氨氮和氮氧化物,这两项物质分别是水污染物和空气污染物中的“大户”。
具体减控指标拟定为,氨氮排放总量控制目标是比2010年减少10%,重点行业和重点地区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比2010年减少10%。
“在污染物控制方面,我们逐步从单一污染物控制转向多重污染物控制。这将大大提高高耗能企业的环保门槛,在一定程度上改善环境质量。”环保部的一位官员对记者表示。
记者了解到,相比氨氮,氮氧化物的控制局面将更为复杂,难度很大。因为中国城市群大气污染,正从煤烟型向煤烟型与机动车尾气污染共存的复合污染转化。
如要完成氮氧化物减排目标,多位大气污染治理专家建议,在“十二五”期间,应开展电力行业强制脱硝试点,并在机动车大气污染问题突出的重点城市,开展机动车保有量总量控制试点。
多元污染物控制提上日程
环保部总量司司长赵华林曾公开表示,“十一五”期间污染物减排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中国局部地区环境有所改善,但是环境整体恶化的趋势仍在继续。
“以现在的情况来看,完成‘十一五’期间二氧化硫(SO2)和化学需氧量(COD)的减排目标,应该难度不大,但环境的问题依然突出。氨氮和当氧化物的高排放一定程度上抵消了COD和二氧化硫的减排效果。”一位地方环保系统的官员对记者坦承。
事实上,影响“环境质量”的是一系列污染物,仅仅靠约束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是难以见效的。
以治理水污染为例,通过对COD的总量控制,COD逐年走低,但水中污染物氨氮超标现象日益突出。近年的环境质量状况公报显示,地表水中的氨氮已经逐步成为最主要的污染项目,甚至已超过化学需氧量成为影响地表水水环境质量的首要指标。
这种情况也同样存在于大气污染治理中。卫星监测发现,2006年后我国上空的SO2开始急剧下降,降幅大约在20%,但空气中氮氧化物的浓度却在增加,结果酸雨和灰霾现象并没有减轻,一些地区反而变得更加严重。
以江苏为例,某些地区的酸雨发生频率依然较高,由于氮氧化物没有得到有效的控制,酸雨类型从硫酸型向硝酸型转变。2010年上半年酸雨发生率达到了近4年的最高值。
在这种情况下,将氨氮和氮氧化物纳入总量控制就显得非常必要。“这同时表明国家要在改善环境质量上发力,否则无法实现2020年环境小康目标。”环保部的前述官员对记者表示。
氨氮纳入总量控制,将会对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饮料制造业、食品制造业这8个行业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2010年年初公布的《中国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以下简称《公报》),上述8个行业氨氮排放量合计占工业废水厂区排放口氨氮排放量的85.9%。这也意味着,其中的一些氨氮排放不达标或者难达标的中小企业,将被迫关闭、停产或者转产。
电力行业或强制脱硝
和氨氮的减排目标不同,氮氧化物的减排目标多了“重点行业和重点地区”的限制。
“某种意义上而言,氮氧化物污染并不是全国性问题,而应定位于区域性问题,毕竟我国除东部地区外,中西部许多地区氮氧化物污染问题并不突出。”环境规划院总工程师王金南曾公开表示。
记者了解到,所谓重点地区主要集中在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和成渝等地区,而所谓重点行业,根据《公报》显示氮氧化物排放比较高的行业,主要集中在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这5个行业。其中,又以电力行业为主。
“因此,在工业领域治理氮氧化物,主要是在电力行业进行脱销。”前述学者对记者分析,“而目前电力排放氮氧化物限制的标准比较低,有待提高。”
记者了解到,2004年施行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则按时段和燃料特性分别规定了燃煤、燃油锅炉的氮氧化物排放限值,但这一原则是基于低氮燃烧技术能达到的排放水平来制订的。
“如果按照这一标准,10%的削减目标肯定难以实现。”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电力行业的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
对此,国电环境保护研究所副所长朱法华曾在媒体上表示,氮氧化物可以借鉴电力行业强制脱硫的经验,试点强制脱硝。
他建议,除在新疆、西藏等区域内偏远的地区以外,所有新建100MW以上的燃煤机组(包括热电机组)氮氧化物的排放标准应严格到200mg/m3,即要求在低氮燃烧的基础上同步加装烟气脱硝装置。
强制脱销的配套政策也不可或缺。“电力行业脱硫效果好,是因为有电价补贴政策,即安装脱硫设施后,上网电价在现行上网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0.015元的脱硫加补贴政策。”重庆一家环保工程公司的一位工作人员说,“强制脱硝也应该有配套的补贴,否则企业无法上脱硝设施。”
在去年年底举办的一个产业论坛上,国家发改委环资司副巡视员赵鹏高也透露, 国家发改委正在制定脱硝的经济政策和电价政策。
机动车排放标准提高
除工业排放源中的电厂,生活源中的机动车也是氮氧化物的重点排放源。
根据《公报》,大气中的30%的氮氧化物都来自机动车尾气的排放。资料显示,北京、上海、广州等机动车保有量位于前40名的城市中,约50%的氮氧化物污染来自于机动车尾气排放;深圳市机动车排放的氮氧化物占全市排放量的56.4%。
本报记者获悉,拟定中的“十二五”环保规划,对此也给出了解决思路。即国家将在“十二五”期间推行“车油协同”控制的治理手段,即通过提高排放标准,减少尾气的排放;通过提高燃油的品质,降低尾气中氮氧化物的浓度。
就排放标准而言,将提高机动车市场准入门槛。即禁止不符合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车辆的生产、 销售和注册登记,同时严格执行老旧机动车强制淘汰制度,继续推进汽车“以旧换新”,加速淘汰“黄标车”。2015年前全部淘汰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黄标车”。
同时,规划草拟稿中还显示出一组控制时间表。即自2011年,在全国范围内严格实施国家第Ⅳ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2013年,全国范围内重型柴油车严格实施国家第Ⅴ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十二五”期间部分重点区域和城市提前实施国家第Ⅴ阶段排放标准。
在车的排放标准之外,对机动车的燃油品质也或将严格控制。规划草案稿显示,从2011年起,全国范围内供应国Ⅲ标准的车用燃油,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大重点区域供应国Ⅳ标准的车用燃油,2015年前,全国范围供应国Ⅳ标准的车用燃油,重点区域供应国Ⅴ标准车用燃油。。
考虑到机动车增长过快,国家环境规划院总工程师王金南曾表示,在机动车大气污染问题突出的重点城市,开展机动车保有量总量控制试点。
王金南的看法得到了著名大气污染控制专家、中国工程院院士郝吉明的认同。郝吉明认为,试点城市应选机动车保有量增长幅度过快、交通环境压力巨大的千万人口以上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