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11年 1月 26日与招商银行天津迎水道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天津宏大纺织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宏大”)向招商银行天津迎水道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2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公司于2011年1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由叶茂新董事长主持。应到董事 8名,实际出席的董事 8名,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过充分讨论,会议以 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如下决议:同意本公司为天津宏大向招商银行天津迎水道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2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该额度期限为 1年。
本次担保无须经过股东大会审批。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被担保人天津宏大,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 1999年 8月 17日,注册住所为天津华苑产业区(环外部分)05号地块,法定代表人为张建国,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850万元,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
纺织工业专用设备、开关控制设备、复印件、农业机械、汽配件制造等。根据天津宏大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截至 2010年 12月 31日止,天津宏大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379,629,298.00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 264,584,383.11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115,044,914.89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339,097,247.82元,利润总额为人民币11,506,448.34元,净利润为人民币 11,506,448.34元。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根据本公司与招商银行天津迎水道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本公司为天津宏大向招商银行天津迎水道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为 2000万元,期限为 1年,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天津宏大将以价值人民币 22,804,061.80的土地所有权作为反担保标的物。
四、董事会意见
天津宏大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为其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以保证其公司的正常经营。
经本公司董事会认真研究和审议,认为此次为天津宏大进行担保有利于其获得生产经营的资金支持;该公司资产质量优良,经营情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且天津宏大为此次担保提供了反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会、银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担保协议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于上述担保实施后,本公司担保总额为 31500万元(其中,本公司对外担保额为 15000万元,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为人民币 165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额的比例为 10.77%。
特此通告
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 1月 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