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部分超市卖场被发现存在价格欺诈问题,被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惩处。但记者发现,价格问题并非仅存在于超市卖场中,不论在大商场里,还是在一些小型食品柜台,经营者仍有一些不规范的行为正在悄悄侵害消费者的利益。
不同标价牌,商家说了算
衣服上明明挂着“推广价199元”的标牌和“5折”的宣传卡,为什么结账时仍要199元?昨天,在某服饰品牌专柜,消费者朱小姐与营业员起了争执。记者看到,朱小姐选购的是一件背心,标价牌上写着“推广价199元”。可营业员看到这个标牌后,直接将它撕了下来,然后从衣领上的另外几张小卡片中找出一张,对朱小姐说:“这个才是标价牌,399元,打对折199元没错呀。”朱小姐对这一解释不满意:“既然原价399元,为什么还挂着199元的标价牌?”营业员说:“这是搞推广活动时临时挂的,没来得及撕下来。”对于这件价格模糊的衣服,朱小姐选择了放弃。
据业内人士透露,如今商场内的价格欺诈行为更加隐蔽:“原先,价格是用电脑打在价格标签上,与商品分开摆放,消费者就会质疑是不是在搞促销时,商场换了标价牌,先提价再打折。但现在,大部分商品、特别是服饰商品的标价牌都连在衣服上,厂家用更换标价牌的方式提高价格,消费者根本看不出来。”他还透露,其实标价牌用的塑料钩很便宜,厂商换价格时只要把上次的剪掉、装个新的就可以了,“换个标签,一分钟都不要。”在他看来,要杜绝一种商品两个价,需要监管部门加大对经营者的销售记录检查,并且对厂商的原始定价进行备案,才能避免商品标价“朝令夕改”。
一个塑料袋,售价差4倍
看似轻薄的散装食品包装袋,也成为经营者侵害消费者利益的手段。记者发现,一部分经营者通过“零打碎敲”的办法从塑料袋上赚取的利润相当可观。
在中山公园的龙之梦商场地下二层,有7家散装食品专营柜台。其中,仅“来伊份”一个品牌在电子秤旁标明“去皮称重”,并且原始称量值设定为“-0.005千克”,其余6个柜台电子秤的原始称量值均为“0.000千克”。记者观察到,在消费者选购商品后,6个柜台的营业员也没有调整电子秤的原始称重值,而是把包装散装食品的塑封袋根据食品的价格进行称重销售。
记者在6个柜台中选了一家,抓了一些单价为每500克19.9元的蜜饯,装入营业员提供的塑料袋称重,电子秤显示总重量为0.176千克、总价7元。此后,记者用专用食品秤进行复称,发现蜜饯的重量为0.166千克,由此可知,塑料袋的重量为0.01千克。问题是,在计价时,这0.01千克塑料袋的重量和食品是同样价格的,折算下来塑料袋的价格约为0.4元。每500克19.9元的蜜饯属于该柜台的低价商品,如果按照这个商家把塑料袋也当作食品一同计价的办法,不少每500克的单价达到75元的商品,折算下来一个塑料袋的售价竟达到1.5元。
采访中,记者遇到“斤斤计较”的消费者程阿姨,她买散装肉干时要求营业员将食品单独称量计重,然后再装入塑料袋。程阿姨算了一笔账:以平均每500克散装食品50元、每个塑料袋8克计算,一个袋子的售价约0.8元;保守估计,这些柜台一天可以卖出50袋散装食品,从塑料袋“揩油”的金额达到40元,一个月就是1200元。“照理说,这些塑料袋成本已经算在他们的经营成本中了,凭什么两次收费、而且价格跟着商品有那么大的差距?”程阿姨希望,有关部门管一管这些散装食品经营户,督促他们主动去皮称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