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11日,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第二阶段降税第一轮谈判在伊斯兰堡举行。中方代表团由商务部、财政部、工信部、农业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和驻巴使馆经商处等单位的有关人员组成。中巴双方回顾了中巴自贸区第一阶段降税实施成果,确定了第二阶段降税谈判大纲,并就降税模式等问题交换了意见。 中巴自贸协定于2006年11月签署,双方承诺分两个阶段对90%的货物进行关税减让。第一阶段在协定生效后5年内,双方对占各自税目总数85%的产品按照不同的降税幅度实施降税,其中,35%的产品关税将在3年内降至零。自《中巴自贸协定》2007年7月实施以来,中巴两国贸易投资和经济合作发展迅速。2010年,双边贸易额为86.7亿美元,其中中国出口69.4亿美元,进口17.3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28%、26%和37%,显示了强劲的复苏势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