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出通知,决定将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下称“双打”)专项行动结束时间由2011年3月底调整为2011年6月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中确定的专项行动各阶段工作的时间安排相应顺延。
2010年10月开展“双打”专项行动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的决策部署,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积极行动,各项工作有序展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王东峰在3月14日召开的“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座谈会”上表示,今年各级工商部门将通过突出抓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深入开展“双打”专项行动、继续加大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力度等措施,积极依法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更好地保障市场消费安全。
此前,全国各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已经对“双打”专项行动期间查获的假冒伪劣产品进行了全国统一集中销毁。在长沙、乌鲁木齐等202个地点,相关部门采用碾压、焚烧、深埋等方式集中销毁了2000多个规格批次的假冒伪劣产品,涉及服装、棉被等不合格纤维制品,化妆品、香皂等假冒日用消费品,以及用于制作、包装假冒伪劣产品的各类包装、标识、原材料、生产工具等,此次销毁的假冒伪劣产品货值约3746万元。
据介绍,此次“双打”专项行动有以下特点:一是突出重点产品。检查服装、小型家用及类似用途电器、玩具、鞋靴、家具等5类大宗出口商品135.84万批次,查获不合格商品1715批次,查获不合格商品货值1.81亿美元。二是突出重点地区。以重点产品制造集中地、制售假冒伪劣产品案件高发地,特别是无证生产问题突出、区域性产品质量问题较多以及存在质量问题的大宗出口商品生产、加工集中的地区为重点地区。三是突出重点问题。重点查处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冒用地理标志、质量标志等违法行为。四是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如上海市质监部门查处的“陈波等人销售假冒雪地靴案”、广东省质监部门查处的“广州市白云区石井街生产假冒皮具案”、深圳检验检疫局查处的“系列制售假检验检疫证书及印章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