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下半年以来,中国的CPI不断攀高,今年4月份,仍保持同比上涨5.3%的高位。尽管中国政府决策层采取了一系列试图控制通货膨胀的宏观措施,其中包括自2010年初以来已经11次上调商业银行法定准备金率和4次提高银行基准利率了,但目前看来仍然收效甚微。央行的货币政策步步从紧,但商业银行贷款规模却仍居高不下。前4个月,整个社会的新增信贷总额又高达近3万亿,相应中国的广义货币M2余额也增加到75.73万亿元。
在前几篇本系列的专栏文章中,笔者曾阐释了后凯恩斯主义经济学家所发现的“银行贷款创造存款从而在经济总体扩张的宏观条件下会不断内生广义货币”的逻辑,现在看来这一逻辑仍然在中国经济的现实中不断展现自身,且看来仍然在大行其道。
面对居高不下的CPI,发改委开始动用行政手段来控制物价。前不久,发改委给联合利华开出了一张200万元的罚单,以惩戒其“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违法行为”。据有关媒体透露,发改委还与“康师傅”等多家企业约谈,敦促或劝诫这些企业暂不要涨价,明确运用行政手段来控制中国物价水平。
就在政府部门运用各种能用的宏观政策工具乃至行政和法律手段来控制物价水平的当下,不知中国政府决策层是否自我意识到这样一个问题:政府自己的诸多宏观政策和手段,以及当下的政府体制安排,却过去是、且目前仍然是推动中国消费品物价上涨和房地产价格不断攀高的主要因素?
这里且不说过去两年多时间里政府发动的大规模投资导致了商业银行贷款急遽膨胀,通过银行贷款创造存款的内生货币机制导致广义货币急遽增加,从而是中国这一轮通货膨胀的最主要原因,就是政府的财政和税收政策,亦是中国高物价、高房价尤其是CPI继续攀高的主要推手。意识不到这一点,仅把“严惩通胀”的板子打在企业和厂商的屁股上,非但控制不了物价和不公平,反而可能会把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引向歧途。在长时段中,甚至可能会导致中国经济的大起大落,在未来有可能陷入“滞胀”陷阱。
中国政府宏观赋税多年来的超常增长,已经是国人皆知的事实了。对此,经济学界和财政学界也有各种各样的议论和批评意见。然而,到目前为止,似乎大多数经济学家还没有意识到政府的财政政策也是这轮CPI不断攀高的主要推手这一点。
在传统的宏观经济学教科书中,甚至在后凯恩斯学派经济学家的理论阐释中,当人们论述在任何一场经济危机后西方国家政府的救市和扩张性宏观政策必然导致通货膨胀的事实时,其理论逻辑一般是说,巨额政府财政赤字,会导致央行货币超发,最后传导到消费品物价上,表现为CPI上涨。这也是后凯恩斯学派的一位重量级经济学家海曼•明斯基(Hyman P. Minsky)生前所坚持多年的一个基本观点。
我最近的思考发现,在当今中国政府主导型的经济增长模式中,并不能把明斯基的这一理论简单地应用于分析中国宏观经济运行现实。由于最近两年中国政府的财政赤字实际上还不算太大(两年1.95万亿),且2003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25条和第30条实际上又禁止政府向央行透支的方式来弥补其预算赤字,人们可以认为近两年政府的财政赤字并不是央行“货币超发”的主要原因。但是,这决非就证明了政府的财政不是这一轮物价水平普遍上涨的主要推手这一点。简单说来,目前中国内部的宏观动态机制并不是像明斯基所阐释的那样是通过政府巨额财政赤字→货币超发→通货膨胀→CPI普涨这样一个宏观作用链条来工作,而可能是通过一个微观机制链条而直接推动CPI上涨的。
我初步判断,政府的财政政策推高CPI的基本作用链条大致是这样的:政府工薪税、增值税等生产企业种种税收的增加→企业产品成本增加→产品批发价格上升→政府各种运输业和商业的营业税、消费税的快速增加→CPI上升。
从理论上进一步说明和数据验证这一猜测显然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但我们这里至少可以辨析出以下事实:暂不考虑近些年企业直接税收快速增加对生产企业产品和劳务成本推高的因素,单从2010年全国7.32万亿税收收入的构成来看,不计进口商品的消费税,2010年消费税为6072亿元,占整个税收的8.3%。如果再加上进口商品的增殖税和消费税1.05万亿元,整个与消费有关的税收(不计国内增值税)也高达1.66万亿元了。如果考虑到增值税也在很大程度上也是一种消费税,那么全部与消费相关的间接税收就达到3.77万亿元,已占全年税收的51.6%了。
正是因为流转环节的间接税是如此之高,导致在中国生产许多名牌产品(如茅台酒、ecco鞋、Samsonite旅游箱等)在中国商场的价格要比在许多发达国家普遍要高很多。另据国内研究税收的专家一项新近的估算,在目前在中国商场出售的100元的女性化妆品中,就有14.53元的增值税,25.64元的消费税,还有4.02元的城建税。单这三项,就占整个女性化妆品零售价格的44.19%了。如果再加上生产和运输环节的政府税收,比较保守的说,在100元的女性化妆品中,至少有超过50%部分被政府拿去了,也就是说,政府税收对女性化妆品的最终价格至少“贡献”了50%以上。
另外,也有专家测算过,在一件500元的女性时装中,大致政府要征85元的增值税和65元的营业税,光这两项加起来,就超过一件时装价格构成的30%了。如果是进口的时装呢?还要加关税和其他消费税。即使在国内生产的女性时装中,加上生产环节、运输环节和销售环节中的各种直接税和间接税,政府的税收在一件女性时装的最终价格中又占多少?一句话,政府税收这样高,且每年大致都在以GDP两倍甚至三倍的速率高速增长,中国的CPI还不会越来越高?
理解了各个环节的政府税收最终都会转嫁到消费者身上,因而是消费品零售价格的主要构成和贡献因素这一点,就会发现目前中国决策层的宏观政策是多么“inconsistent”(自相矛盾)了。一方面,面对2010年下半年不断攀高的CPI,央行已经11次提高商业银行法定准备金(目前已达21%的历史高位)和4次提高基准利率了,另一方面财政和税务部门的税收和其他财政收入却仍然像一匹脱缰的野马一样几乎得不到任何控制和制约。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5月12日发布的一则官方新闻稿,今年1到4月份,全国税收收入(不包括关税、船舶吨税、耕地占用税和契税,未扣减出口退税)已高达2.6282万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3.2%。其中,国内增值税增长13.7%,国内消费税增长57.7%,营业税增长37.9%,企业所得税增长41.1%,个人所得税增长21.8%,车辆购置税增长63.5%,海关代征进口税收增长56.3%。这么高的税收增长速率,到底是有助于抑制目前的CPI上涨势头,还是在实际上继续推高现在和未来的CPI?
再说,目前通货膨胀率持高不下,居民储蓄实际为负利率,而居民收入又没有大幅度增长,因而许多低收入家庭的实际收入正在下降,在此情况下,政府不考虑减税而补偿低收入家庭所实际交付的“通胀税”,反而只考虑自己财政收入目标而超高速地猛涨,这难道是公正的?又符合政府“执政为民”的理念?
发改委这个新时期的“大计划经济委员会”,要真想控制中国物价的上涨,难道不应该约谈一下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制造通货膨胀的最大罚单,发改委又应该开给谁?
(本文作者韦森,复旦大学经济学教授,澳大利亚悉尼大学经济学博士,曾在剑桥大学经济与政治学院和哈佛大学哈佛-燕京学社访学。主要研究领域为制度经济学和比较制度分析。学术著作主要有:《社会制序的经济分析导论》、《经济学与伦理学》、《经济学与哲学》、《经济理论与市场秩序》、《经济学如诗》、《思辨的经济学》以及《市场、法治与民主》等。本栏目所述仅代表他的个人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