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欧委会发布官方公告,称应欧盟产业申请,经审查,欧委会决定对自中国进口塑料袋产品发起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欧产业指控,如果取消现行反倾销措施,将导致倾销行为和产业损害的再度发生,不符合欧盟利益,因此建议继续维持对我产品征收反倾销税。欧方决定将对我产品对欧出口继续构成阻碍。欧盟于2006年9月29日对我输欧塑料袋反倾销案终裁,我7家企业获市场经济待遇,反倾销税率为4.8-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