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退役后逐渐淡出人们视野的NBA球星迈克尔乔丹因侵权诉讼一事再次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迈克尔乔丹称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乔丹体育”)未经授权使用自己的姓名,被指误导消费者,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乔丹体育对此作出回应,称侵权之说并不成立,公司早在2000年就已成功注册,享有法律认可的商标权。迈克尔乔丹和乔丹体育各执一词,法律面前,到底谁有理?
迟来的诉讼 原因几何
美国著名的NBA球星迈克尔乔丹近日通过相关发言人,表示将对中国运动品牌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起诉。据悉,目前迈克尔乔丹本人已经委托了中国一家律师事务所进行起诉,其起诉内容包括了其中几个内容:要求法院确立乔丹体育停止这种侵权行为;澄清该公司品牌和迈克尔乔丹本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同时也提出了精神损害赔偿。
中国品牌乔丹体育于2000年成功注册,至今已存在12年。乔丹在乔丹体育注册十多年后才提起诉讼,引发了公众的疑惑。乔丹体育在国内发展了10多年之久,2010年创下接近30亿人民币的销售额。2011年底,乔丹体育成功通过发审委的审核,上市正处于紧锣密鼓的准备之中。就在乔丹体育处在上市的关键时刻,乔丹提出了诉讼。
众所周知,“乔丹”品牌自2000年起,便在中国进行注册与经营,这个起诉为什么到现在才开始?乔丹体育在品牌注册公告时,乔丹为什么不提出质疑?从2000年到2012年有12年的时间,乔丹为什么都没有提出诉讼?
至于乔丹胜诉的希望有多大?王晓鹏律师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从法律的角度讲,中国乔丹公司注册使用的是商标权,而迈克尔乔丹要主张的是自己的姓名权,也就是人身权利的一部分,不能简单地认为,中国乔丹公司使用了“乔丹”这两个字就侵犯了运动员乔丹的姓名权。如果说仅仅用了乔丹这两个字就构成侵权,稍稍有些牵强。乔丹举证中国乔丹侵权有较大的难度,胜算机会不大。
耐克表示力挺乔丹 仗义执言还是幕后操纵
格外引人注意的是,就在乔丹发表起诉声明不久,体育品牌耐克发表声明称,“我们支持迈克尔?乔丹一直以来为保护他的品牌、他的姓名使用及他在中国的消费者而作出的努力。”乔丹很早就签约了耐克,“这个事件表面看似是乔丹的个人行为,躲在后面的实际是耐克。”不少分析人士这样认为。
更为巧合的是,耐克公司正推出新一代飞人乔丹篮球鞋。这个新鞋即将上市,此时乔丹突然提出诉讼,让人不得不怀疑背后暗藏玄机。眼下,NBA里最炙手可热的球星是詹姆斯、安东尼、格里芬、林书豪等,现已退役的乔丹虽然过往战绩彪炳,但明星光环已在悄然失色。但作为体育用品公司耐克的终身代言人,知名度的淡化无论对自身或对耐克品牌来说都不是件好事,他们需要一个时机,来改善现状。而与中国乔丹体育的争议,势必将其推到舆论的风口浪尖上,这一次不管诉讼能否取得胜利,都将公众成为关注的焦点。
而且,耐克的品牌形象在2011年遭受了冲击,公司急需挽回形象。2011年国际环保组织绿色和平发布的声明中,耐克等一线品牌服装含有“环境激素”壬基酚聚氧乙烯醚的毒素。而同期,在上海工商部门的抽检中,耐克的部分产品仍是不达标。这对耐克造成一定程度的名誉损失,而在这样的背景下,耐克要推出新一代篮球鞋前,市场宣传存在一定的难度。这时,耐克的代言人乔丹起诉了全球最大市场里的一个正在崛起的体育品牌,这种巧合值得深思。如果按照乔丹体育官网所声明的,他们目前还未收到任何来自法院的信息,那么,乔丹本人在法院还未受理的情况下,便通过公关公司公开诉讼内容,是一次非常聪明的先机行为,先发制人。
种种迹象表明,背后似乎有一只无形的手在推动事件的发展,而耐克正是重点怀疑对象。乔丹起诉乔丹体育公司涉嫌侵犯其姓名权一事,外界分析称,此次起诉是有预谋的官司,而背后的真正推动者是耐克方面。耐克旗下的品牌Air Jordan和Jumpman都是乔丹代言的。虽然,乔丹法律顾问的发言人对这种说法予以否认,但业界人士普遍认为耐克绝不只是仗义执言而已,很可能躲在幕后策划操纵了这一切。
乔丹体育作出回应:侵权之说并不成立
乔丹体育对于侵权事件在第一时间做出了回应,其官方网站发布声明,乔丹体育其人形商标及“qiaodan”等都在国家商标局正式注册,并且已经过了五年公告期。值得关注的是,在去年11月,乔丹体育已经成功通过证监会审核,按照计划,其今年就将成为A 股的上市公司。
招股书显示,乔丹体育由成立于1984年的福建省晋江县陈埭溪边日用品二厂发展而来,是当地土生土长的民营企业,2000年,公司开始使用乔丹商标。近年来,乔丹体育快速发展。数据显示,2010年,乔丹体育在中国市场的营业额已达到29.12亿元,位居民族品牌第4位。
“位居民族品牌第4位,有着近30亿元市场份额,说明乔丹体育已经获得市场认可,单凭一个美国著名球星的影响力是绝对不能取得如今的市场地位的。我购买乔丹体育的产品,是觉得产品质量好、服务好,和球星乔丹没什么关系。”26日,在济南一家乔丹体育专柜,当记者问道对乔丹状告乔丹体育一事时,消费者李娜给出了这样的回答。
乔丹体育的招股书曾披露,公司目前主要使用的“乔丹”商标受驰名商标特殊法律保护。对于商标侵权的质疑,招股书中回应“"Jordan"作为普通外国人姓氏,并不具有特定性,与美国前职业篮球明星"迈克尔?乔丹"之间不存在一一对应的关系。乔丹体育在招股书中写道,“可能会有部分消费者将发行人及其产品与迈克尔?乔丹联系起来从而产生误解或混淆,在此特提请投资者注意。”
谁先注册谁拥有权益
既然乔丹体育已经在招股书中澄清了与乔丹并无关联,乔丹在起诉内容中又要求乔丹体育澄清该公司品牌和其本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好像是多此一举了。而且,中国乔丹体育这么多年来,从来都没有向外界发表过任何与篮球明星乔丹有关的宣传,还一直在宣传中强调自身是民族品牌。“乔丹”这个商标,是在国家合法注册的,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不存在非法的问题。
商标注册被认为是国际商业竞争中的常规手段,日本、美国、德国这些被认定为“市场经济”的国家,他们的法律体系也支持谁先注册谁拥有权益,说明商标抢注是一种国际惯例,并非中国特色。早在十几年前,中国知名商标在国外遇抢注已经开始,如“同仁堂”商标,从上世纪80年代末开始,先后被日本、美国、韩国、荷兰、挪威、瑞典等多个国家的企业抢注;而天津著名饮食品牌“狗不理”包子,也早在24年前就被日本抢注。而这种抢注也是受法律保护的,并使得我国的民族品牌海外销售受挫。
徐春燕律师也表示,将名人姓名注册为商标并不违法。乔丹这个名字本来就是中文译名,叫这个名字的人也很多,并不能因此作为侵权依据。而且,乔丹体育从注册至今已经12年,国际惯例一直是谁先注册谁拥有权益。这样看来,乔丹胜诉的希望并不大。
从耐克公开表态支持乔丹控告中国民族品牌,值得我们应该思索其背后的目的。此次耐克支持乔丹本人起诉中国民族品牌乔丹体育应该不只是仗义执言而已,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视为是对中国运动品牌的一次打压。这场诉讼才刚刚开始,就引起诸多争议。乔丹体育是否能够得到法律认可,我们还要静观其变,等待法院的宣判。而这将是一个复杂而漫长的过程,因为目前连乔丹在哪家法院起诉的都尚未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