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放
富安娜、罗莱两大家纺上市企业对簿公堂,缘起一场盗链侵权风波。2009年9月至10月,罗莱家纺利用Google竞价排名,宣传 “买富安娜,到LOVO”等虚假信息,并将链接指向罗莱家纺的电子商务网站。即使是中国家纺协会出面协调,罗莱也并未终止这种恶意竞争行为。考虑到要维护家纺行业电子商务竞争秩序的良性发展,富安娜选择了积极维权,于2010年7月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历时3年,历经两次开庭,罗莱最终败诉。
3月6日, 富安娜“家纺行业反不正当竞争胜诉发布会”在北京举行,会上有关方面就家纺业两家龙头企业富安娜诉罗莱家纺商标侵权案的判决结果进行说明,同时与会各方共同探讨了此次胜诉对行业电子商务市场规范发展的驱动价值以及家纺行业电子商务的未来前景。
至此,历时3年的富安娜诉罗莱商标侵权一案,终于尘埃落定。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近日作出判决:被告罗莱家纺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罗莱家用纺织品有限公司侵犯富安娜商标专用权,在www.lovo.cn网站首页连续48小时刊登声明,为富安娜消除影响,逾期不履行将在相关媒体刊登判决书有关内容,费用由不履行该义务的罗莱承担;罗莱向富安娜赔偿经济损失及诉讼合理支出共计10万元。在发布会现场,富安娜董事会秘书胡振超表示,10万元已捐给中国家用纺织品行业协会,中国家纺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愿意接受捐款,并将这10万元用于“床品专业委员会”工作的开展。
此次发布会正值两会期间,案件本身所折射出的电子商务竞争环境与诚信等问题,引发两会代表热议。作为一种新型的商业运营模式,电子商务由于其低成本、方便快捷、快速赢利等诸多优势,受到众多企业的青睐。但对于传统行业而言,进军电子商务市场面临诸多挑战,内部有传统渠道与网络渠道的整合,电子商务人才的匮乏等挑战,外部有相关政策法规不健全,个别企业恶性竞争等挑战,诸如罗莱盗链等不正当竞争事件已屡见不鲜。
就本次网络盗链事件,富安娜董事会秘书胡振超表示:“因为对罗莱的纵容就是对行业的伤害,这种不正当竞争是牺牲行业利益,谋取短期利益。富安娜作为家纺行业三大上市企业之一,有责任扛起家纺行业电子商务平台反不正当竞争的大旗,保障家纺行业电子商务平台沿着健康的轨道发展。”相关数据印证了富安娜积极维权对维护家纺行业发展秩序的意义:自富安娜对罗莱提出诉讼,家纺行业电子商务平台再未出现此类恶性竞争事件。
据富安娜总裁办媒介公关负责人罗莉红介绍,2011年富安娜电子商务平台呈现井喷之势,在“世纪光棍节”当天,富安娜就取得了2800多万元的销售额,名列淘宝商城前5位。发布会现场,富安娜新渠道管理中心总监向华表示,2012年富安娜将发力电商平台,其中一项重要举措就是推出自建平台,区分于其他企业自建电商平台以销售为主的推广模式, 自建平台将以品牌形象推广为主,并依托自建平台进一步丰富用户体检。
富安娜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胜诉象征意义大于实际判决结果的意义,最重要的是维护了家纺行业电子商务市场正常发展秩序,也捍卫了消费者与投资人的权益,这也是富安娜的初衷所在。
新闻点评
家纺侵权:日子不好过了
中国家纺的网络侵权、设计侵权一度曾甚嚣尘上,一是因为维权路漫漫,二是碍于情面不张扬。而这次,中国家纺行业的巨头富安娜终于按捺不住愤怒,向另一个知名品牌罗莱开炮,取得网络侵权案的胜诉,不仅赢得了品牌荣誉,也捍卫了行业地位。
中国家纺行业一直倡导良性、健康、有序的竞争环境,营造良好的市场氛围,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提高行业整体素质,推动家纺行业创新。而罗莱作为行业大牌置行业自律于不顾,不仅没有发挥榜样示范的作用,反而引起行业负面影响,这种做法理所应当批判。
应该指出的是,行业内的企业品牌既是竞争对手,又是合作伙伴。我们要提倡企业间相互交流,相互合作。要加强对员工的教育,不准在消费者中肆意贬低别家企业及产品的形象,不准哄抬物价和结成价格联盟,不准以不正常的打折等手段进行价格欺诈,企业间不能相互打价格战,反对一切损害同行和消费者权益的不正当行为。
同时,企业要把诚信贯穿于经营活动的全过程,认真开展诚信企业创建活动,坚持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优化企业形象,把诚信建设与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相结合,努力形成长效机制。
在这起案件中,领袖品牌富安娜的胜诉为行业敲响了警钟,那种靠投机取巧、侥幸取利、恶意侵权的做法必然遭致行业的唾弃与法律的严惩,本案也给中国家纺知识产权的纠纷解决提供了范本,同时也奉劝其他的家纺品牌,要以此为戒、警醒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