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明星姚明在国内起诉体育用品商标侵权的首例诉讼终于有了结果。被诉方武汉云鹤大鲨鱼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下称“云鹤体育”)被湖北省高院二审宣判赔偿姚明包括维权合理费用在内的经济损失共计100万元。
曾经在市场上流行一时的“姚明一代”牌运动鞋、服装、篮球等体育用品,均被确认为出自云鹤体育,在有些广告宣传中,云鹤体育还使用了姚明的肖像和签名,并在全国范围内以专卖店方式销售。但“姚明一代”商标至今未获得国家工商总局的批准。
姚明方面表示,这是未经过当事人许可的擅自行为,去年3月起首度起诉云鹤体育。由于认为一审判决的30万元赔偿额太低,去年底,姚明方面又向湖北省高院提出上诉,请求被告须赔偿经济损失1000万元并承担二审诉讼费及维权合理费用。
最终,湖北省高院认为,作为市场经营者,云鹤体育违反商业道德,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严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在酌定赔偿经济损失时,一审并未充分考虑该公司侵权行为的性质、后果、持续时间等因素,以及2010年3月姚明发布正式声明之后,该公司继续侵权并放任侵权的主观过错程度,将赔偿金额酌定为100万元。
“这只是一个警告,提醒一些企业不要恶意侵权,违法就要付出代价。”一位业界人士评论道。
去年闹得沸沸扬扬的美国巨星迈克尔•乔丹状告中国体育品牌乔丹体育侵权就是一例,虽然乔丹体育称,现在已经注销乔丹的子女姓名等部分可能被误解的商标,但此事已直接导致乔丹体育IPO至今无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