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晚间,闰土股份公开对浙江龙盛提出的亿元专利索赔案进行了回应。公告称,公司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同时公司还表示,截至公告日,公司未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任何法律文书。
专利权之争由来已久
此前,闰土股份曾因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龙盛)发布的《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事项公告》,从而申请股票于2012年11月30日停牌。
据《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事项公告》指出,浙江龙盛于2012年11月28日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其起诉上海典翘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和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已经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查并决定立案审理,诉讼要求闰土股份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和许诺销售受中国专利ZL99104177.1保护的染料制品,赔偿其经济损失壹亿元人民币,承担该案诉讼费用。
据了解,1999年3月23日,戴斯塔纺织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德国两和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递交专利申请,专利号为ZL99104177.1,经实质审查后,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03年7月9日授予请求人专利权。2010年10月,浙江龙盛受让该案涉专利权及有关民事权益,该专利至今有效。
浙江龙盛曾公告称,其注意到闰土股份自2003年以来一直未经专利权人的授权许可,擅自制造和销售、许诺销售涉嫌侵权染料制品;上海典翘则有销售涉嫌侵权产品的行为。浙江龙盛表示,公司已取得闰土股份制造并由上海典翘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销售的涉嫌侵权产品,并对它们的成分进行化验,发现闰土股份涉嫌侵权产品落入案涉专利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据披露,案涉专利侵权产品是分散染料的黑色主流品种,而黑色又是所有色光的染料中的最大品种,案涉侵权专利产品约占全国分散染料产品总产值的50%。闰土股份是我国第二大分散染料制造商,国内市场占有率达到30%。
对于上述浙江龙盛的公告,闰土股份并未多加解释,只是在昨日晚间发布公告回应称,公司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未收到法律文书
据浙江龙盛表示,其在受让案涉专利权及有关权益之后,一直主张专利权,要求闰土股份停止侵权,赔偿已经造成的经济损失,但未果,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故诉至法院。浙江龙盛诉讼要求闰土股份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和许诺销售受中国专利ZL99104177.1保护的染料制品,赔偿其经济损失1亿元,并承担该案诉讼费用。
对此,闰土股份在昨日晚间的公告中表示,截至公告日,公司未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任何法律文书。
闰土股份同时还称,待接到应诉通知书后,将积极应诉,并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公司正积极核实该事件的具体情况。
浙江龙盛11月30日收报5.47元,上涨4.79%;闰土股份则因上述诉讼公告事项停牌,停牌前一交易日收报11.40元,公司股票将于12月3日复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