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的规定,质检总局对国内生产的儿童及婴幼儿服装类儿童用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现将抽查结果予以公布。
2013年第二季度,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等9个省、直辖市210家企业生产的210批次儿童及婴幼儿服装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技术安全规范》等标准的要求,对儿童及婴幼儿服装产品的纤维成分及含量、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酸汗渍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耐水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唾液色牢度、耐洗色牢度、耐光色牢度、缝纫强力(纽扣、衣带)、重金属等13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20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纤维成分及含量、pH值、耐光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耐唾液色牢度项目。具体抽查结果见附件。
质检总局已责成相关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本次抽查中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儿童及婴幼儿服装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产品及其企业名单.rar
国家质检总局
201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