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的规定,国家质检总局对国内生产的童鞋儿童用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现将抽查结果予以公布。
本次共抽查了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四川等7个省、直辖市100家企业生产的100种童鞋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旅游鞋》GB/T 15107-2005、《皮凉鞋》GB/T 22756-2008、《皮鞋》QB/T 1002-2005、《儿童皮鞋》QB/T 2880-2007等标准及企业明示质量要求,对童鞋产品的外观质量/感官质量、耐磨性能、剥离强度/帮底剥离强度/底墙与帮面剥离强度、外底硬度、鞋帮带拉出强度、衬里和内垫摩擦色牢度、游离甲醛、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等8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16种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游离甲醛、耐磨性能、鞋帮带拉出强度、外底硬度、感官质量项目。具体抽查结果见附件。
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相关省、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本次抽查中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国家质检总局
2012-05-30
童鞋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产品及其企业名单.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