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的规定,质检总局对国内生产的袜子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现将抽查结果予以公布。
本次共抽查了北京、河北、吉林、浙江、福建、山东、广东等7个省、直辖市80家企业生产的80批次袜子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等标准及相应产品标准的要求,对袜子产品的pH值、横向延伸值、甲醛含量、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干摩擦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耐湿摩擦色牢度、耐水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纤维成分含量等1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6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纤维成分含量、pH值项目。具体抽查结果见附件。
质检总局已责成相关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本次抽查中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附件:附件2-1 袜子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产品及其企业名单.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