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嘉欣丝绸发布三则公告,一则对控股股东质押作出信披,另两则是关于审议通过变更IPO项目,并将资金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值得注意的是,此次IPO资金用途变更后,2012年上市以来的嘉欣丝绸四个IPO募投项目已全部变更。
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厉健律师表示,嘉欣丝绸屡屡变更募投资金用途,虽已履行相关审议、公告程序,但其补血资金加上还贷的3.64亿元约占实际募资总额的52%,这种“点好菜上桌了、三番五次换菜”的做法,归根到底是上市公司的信披义务和诚信出了问题,严重误导投资者决策,涉嫌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希望监管部门进一步完善相关法规,严厉惩戒这种“上屋抽梯、不得不从”的募资方式。
2010年上市后,嘉欣丝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7亿元,其中超募资金3.59亿元。除募投项目资金2.5亿元已投入外,在超额募集资金使用上:1.91亿元被用来归还银行贷款,68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亿元对外投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期末余额1.05亿元,其中除利息外,还包括募投项目9700万元。
但就在10月24日,嘉欣丝绸宣布为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公司计划将该项目原定投入的9700万元募集资金及利息共计1.05亿元(实际以实施日专户余额为准)全部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加上归还贷款的1.91亿元,嘉欣丝绸共计有3.64亿元被用作补“补血”,即已超过超半数募资资金。
此外,投资项目代表企业未来的收益,难道嘉欣丝绸认为降低财务费用的收益大于项目本身的盈利能力?
对此,公告解释为:本项目产品以出口销售为主,近年来世界经济连续遭受金融危机、欧债危机的影响,国内外消费市场持续不振,放缓项目投入进度;并预期国际市场的消费需求短期内难以迅速恢复,且公司近年新增多个投资项目,银行贷款规模增加,公司计划终止本项目,并将项目计划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此举将影响减少公司财务费用约40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这也是嘉欣丝绸第二次变更募投项目。嘉欣丝绸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计四个,分别为:1、天然纤维针织面料及无缝真丝针织内衣项目(9700万元);2、真丝宽幅面料及绣花装饰绸项目(初拟投入9300万元,后变更为3053万元);3、真丝梭织服装项目(初拟投入6050万元,后变更为1.43亿元);4、高档横机针织服装项目(初拟投入9052万元,后变更为7147万元)。上市的2010年末,嘉欣丝绸即将募投项目第三项即“真丝梭织服装项目”变更为“嘉欣丝绸内销品牌项目”,将原项目拟使用的募集资金6050万变更投向,全部用于内销品牌服装的生产和销售。
至此,嘉欣丝绸四个募投项目已全部变更,其中本年度变更更涉及完全改变用途。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厉健律师表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中列示:募集资金应当有明确的使用方向,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但是《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相关审议程序有更具体规定,嘉欣丝绸并没有违反这些规定,法规滞后于资本市场的发展,法规亟待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