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近日发布公告表示,由于政府审批等原因,九洲化纤出售兴虹化纤全部股权先决条件的完成截止时间将推迟一年。公告显示,九洲化纤上述股权转让款将全部用于清偿对海虹控股的欠债。股权转让事项的推后,意味着海虹控股因收回欠款而有望获得的3500万元额外收益也暂时落空。
今年4月,海虹控股、九洲化纤、国大集团三方曾签署协议,约定九洲化纤完成对兴虹化纤的资产负债剥离、税费清缴、地块改性以及拆迁安置工作的前提下,九洲化纤将其所持有的兴虹化纤全部股权转让给国大集团,国大集团将以折合2.05亿元的资产直接支付给海虹控股。各方同时约定,九洲化纤向国大集团转让股权所得对价全部由海虹控股享有,海虹控股不再向九洲化纤追索应收股权款1.7亿元及其利息。各方还约定,交易先决条件完成截止日期为2013年11月15日。
由于2.05亿元的股权转让款同1.7亿元的欠款之间有3500万元的差价。这意味着海虹控股在收回欠款的同时,还能获得3500万元的一次性收益。这对于今年前三季度净利润仅206.25万元的海虹控股无疑意义巨大。然而,事情再次出现变数。海虹控股近日公告称,由于政府审批等原因,原协议约定先决事项无法按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