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周日公布,为连续第11年聚焦“三农”(农业、农村和农民)。文件表示将全面深化农村改革,鼓励探索创新,在明确底线的前提下,支持地方先行先试,尊重农民群众实践创造。
文件并称,农村改革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不搞"一刀切"、不追求一步到位,允许采取差异性、过渡性的制度和政策安排;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
以下为中国2004年-2014年发布的中央一号文件主要内容:
--2014年《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
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支持地方先行先试,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
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允许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向金融机构抵押融资;加快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产权流转和增值收益分配制度;选择若干试点,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
探索推进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与政府补贴脱钩的改革,逐步建立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2014年启动东北和内蒙古大豆、新疆棉花目标价格补贴试点,探索粮食、生猪等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
--2013年《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
要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探索建立严格的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耕地准入和监管制度,并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2012年《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
把农业科技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持续加大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以及国家固定资产投资对农业农村的投入,持续加大农业科技投入,确保增量和比例均有提高。
发挥政府在农业科技投入中的主导作用,保证财政农业科技投入增幅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逐步提高农业研发投入占农业增加值的比重,建立投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
--2011年《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
力争通过5-10年努力,从根本上扭转水利建设明显滞后的局面;同时将推进水价改革,稳步实行阶梯式水价制度。
力争未来10年水利年均投入较2010年高出一倍,并将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将水利作为公共财政投入的重点领域。各级财政对水利投入的总量和增幅要有明显提高,进一步提高水利建设资金在国家固定资产投资中的比重。
--2010年《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
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推进城镇化作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持久动力;扩大农村需求,推动资源要素向农村配置;引导信贷资金投向“三农”,三年内消除基础金融服务空白乡镇;适时出台刺激农村消费需求的新措施。
--2009年《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
2009年新土改,允许农民流转土地承包权。加大对农业的支持保护力度;强化现代农业物质支撑和服务体系;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明确了旨在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一系列措施。
--2008年《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
加强农业基础建设,提出财政支农投入及国家固定资产投资用于农村的增量要明显高于上年;提出要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
--2007年《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
提出要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用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农业,用现代经营形式推进农业,用现代发展理念引领农业,用培养新型农民发展农业,提高农业水利化、机械化和信息化水平。
--2006年《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
确定“以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为基本策略,要求完善强化支农政策,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2005年《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
进一步扩大农业税免征范围,加大农业税减征力度,在牧区开展取消牧业税试点;要求稳定、完善和强化各项支农政策,切实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继续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
--2004年《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
要求调整农业结构、扩大农民就业、加快科技进步,深化农村改革,增加农业投入,强化对农业支持保护,力争实现农民收入较快增长,尽快扭转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