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将超过1000亿美元。”这是2013年美国传统基金会(Heritage Foundation)对中国企业海外投资前景的预测。
而这个预测也许不用等到2016年就能实现。
今年1月,商务部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我国境内投资者共对全球156个国家和地区的5090家境外企业进行了直接投资,累计实现非金融类直接投资901.7亿美元”。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走出国门去投资、并购,中国资本在海外市场可谓异军突起。
目前中国企业海外投资的类别已涉及能源电力、金属、房地产、金融、交通、机械制造业、农业等多领域。
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统计显示,2012年中国已经成为全球第三大对外直接投资国。
大批企业“走出去”
3月24日,当法治周末记者联系上北京京城重工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城重工”)负责人刘军(化名)时,他正在认真地查看一份企业海外市场的业务报表,“我们现在已逐步打开欧美市场,及时分析当地的发展情况及经济走势有利于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京城重工是一家致力于生产起重机、高空作业平台等设备的国企,目前拥有4个生产基地,总资产达10亿多元,尽管刘军一直在强调“公司在国内相关行业占据的市场份额还是不错的”,但也不得不承认,如今企业的发展步伐已比较缓慢。
在刘军看来,市场逐渐饱和,大量企业的涌现导致竞争加剧,“如今在工程机械领域涌现出大批优秀企业,像徐工集团、三一重工(5.72, -0.03, -0.52%)等,而国内相关市场只有这么大,如何让企业继续发展下去就成了关键”。
竞争对手三一重工早在2002年就开始开拓海外市场,目前已陆续在印度、美国、德国、巴西建立了研发制造基地。这些刘军早已看在眼里,他也觉得单纯只在国内发展,围绕着当前的工程项目转动,企业很难有跨越式的发展,通过并购国外企业,学习先进技术进而开拓国外市场才是未来企业发展的机会。
2011年,京城重工并购了一家名为TTF的意大利高空作业平台企业,拥有该企业90%的股份,正式跨出了海外投资的第一步。
如果说京城重工是在企业发展陷入“瓶颈”的情况下作出了海外投资的尝试,那么河北一达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一达”)则是在企业“顺风顺水”的情况下主动选择了海外投资。
如今的河北一达在国外的主要投资市场是印度尼西亚,领域涉及矿业、工业和农业等,目前有锆钛矿开采及中国?印尼大型绿色生态农场和生物能源中心等多个项目。公司法定代表人赵刚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笑着表示,如今企业海外项目做的不错是因为在这条路上已经摸爬滚打了6年之久。
2004年成立的河北一达初期以承建工程为主,积累了一些资本,2006年就开始选择到印度尼西亚发展海外项目。谈起当初选择海外投资的理由,赵刚表示绝非头脑一热为之,而是经过深思熟虑后的决定。他告诉记者,虽然企业效益一直不错,但国内相关市场渐趋饱和,再加上国内用工成本等大幅上涨,人才获取难度大,开拓海外新市场将是企业未来发展的一个最佳途径。
而且赵刚也深刻意识到,相比国企,民企在国内的生存发展情况要更为严峻,比如在国内融资和原材料获取方面都存在一定难度,“开拓海外市场也是从公司长远发展考虑”。
京城重工和河北一达“出海”投资的经历并非个例,据商务部最新统计资料显示,2013年,中国境内投资者对境外企业累计实现非金融类直接投资901.7亿美元。而这一数字,在2002年还仅为27亿美元。
内外背景促企业“出海”
“当前中国企业到海外投资已经成为一种趋势。”中国海外投资联合会发起人、中海投(北京)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裁郑帅一直在关注中国企业到海外投资的情况,他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企业“出海”,是国内外大背景共同作用的结果。
早在1979年中国政府就允许对外投资,但在郑帅的印象中,中国企业对外投资的快速增长,还是在2001年中国正式加入世贸组织之后。
自从企业“走出去”被中国政府正式确定为新时期的一项开放战略以来,一些企业就开始进行尝试。郑帅介绍,这些先行企业大多集中在广东、福建等沿海城市,因经常接触到国外进出口贸易,对国际行情和市场等资源掌握较多,更容易付诸行动。
行业方面则涌现了不少矿产能源类企业去海外发展。赵刚透露,在东南亚、蒙古等一些经济相对欠发达的地区拥有较丰富的矿产资源,很多企业在当地投资买矿。赵刚直言,自己当初选择去印尼投资发展,很大程度上也是看中了当地蕴藏的丰富天然资源。
2011年,中央出台“十二五规划”,其中包括引导各类所有制企业有序发展境外投资等多种合作、鼓励企业有效对外投资等内容;党的十八大报告也明确提出要“加快走出去步伐,增强企业国际化经营能力,培育一批世界水平的跨国公司”,这使得中国企业对外投资迎来了大热潮。
此后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支持企业“走出去”跨国经营的政策措施,郑帅对2012年6月由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制定的《关于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开展境外投资的实施意见》记忆深刻,“长期以来,民企海外投资数量要远低于国企,这项政策极大促进了民营企业海外投资的热情”。
多年海外投资的经历让赵刚有个深刻的体会:国家在不断为企业到海外投资提供便利。很多企业初到海外投资时都会因地域、市场不熟而面临盲目选择的窘境,2009年起商务部开始发布《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客观介绍相关国家的投资合作环境,并对企业跨国经营应注意的问题给予提示。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在2012年针对365家企业进行的调查显示,有72.8%的企业表示在走出去的过程中得益于政府政策的帮助,其中主要集中在境外投资信息发布、外汇政策性支持、通关商检政策性支持、境外权益保障政策方面。
相较国内的良好形势,国际局势也直接促进了企业的海外投资。郑帅指出,一方面随着全球化不断深化,跨境投资已成为全球化进程中非常重要的部分,各类基于双边的投资保护、协议等迅速增加,为企业提供了更加安全的海外投资环境;另外受近年来世界经济总体局势的影响,不少国家、企业面临债务、金融危机等困扰,这也增加了我国企业跨国投资的机会。
刘军向记者表示,京城重工2011年并购的这家意大利企业,就是因为经历了欧洲债务危机,出现了严重的资金不足开始寻求合作,才给了京城重工跨出国门发展的机会。
企业“出海”应深思熟虑
500万欧元。这是刘军向记者透露当时京城重工并购意大利TTF企业所花的费用,至于现在这个海外投资项目每年能给公司带来多大收益,刘军只是轻轻地笑了笑,“这个项目还处在培育期,谈不上什么利润”。
企业远赴海外投资,按理说盈利应该是一大“奔头”,但刘军却有着更远大的想法,他进行海外投资的目的并不仅是获取短期的市场份额和较高的增长速度,而是为了获得国外的先进技术和品牌。
刘军告诉记者,外国人的品牌意识很强,他们曾在印度调研发现当地人很认欧美和日本的品牌,即使比本国的产品价格高20%,他们也会欣然购买;但对于中国品牌,他们并不“信任”,普遍价格比本国产品低20%才能接受。
这让刘军深刻感觉到,中国企业除非在世界已拥有了相当高的知名度,否则仅靠本国自主品牌难以在国外市场立足,当初并购这家意大利企业,也是希望借助它的品牌来打开国外市场大门,实现长线发展。
法治周末记者了解到,类似京城重工这样跨国并购企业的投资方式已成为当前中国企业“出海”的主要模式,商务部的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中国企业以并购方式完成对外直接投资为272亿美元,2012年并购金额涨至426.2亿美元。
对此,郑帅强调,企业跨国并购因面临跨文化经营,往往面临着比较严峻的管理问题,即国内的管理体制在国外企业不能很好地适用。
刘军也表示,2011年他们公司并购意大利企业后发现企业在国内的现代化管理模式无法与这家意大利家族企业式运营很好地融合。考虑到这家企业在当地多年积累下的资源和人脉,他们最终采用了当地“本土化”管理方式,即沿用企业原有管理模式,由当地团队自主管理,北京总部定期派人进行工作考察。
刘军认为,这样做不打乱企业原有的市场链,方便品牌资源继续扩大,同时并购后公司也学到了国外企业先进的技术手段,目前海外项目所需的相关配件均由北京总部制造,既降低了成本,加强了企业竞争力,也为日后企业在海外创立自主品牌奠定了基础。
其实刘军当初之所以选择“本土化”管理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国内企业缺乏拥有海外企业管理经验的人才。赵刚也强调,海外投资过程中人才尤为重要,河北一达在印尼投资初期,也因为缺乏国际型人才,许多项目都无法运转。
“人才要引进也要培养。”赵刚指出,企业除了要高薪引进具有国际化视野的专业人才外,也应充分利用海外投资的机会将员工送至国外企业学习培养,使其全面了解公司海外投资的环境及需求,使企业国际化。
虽然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出海淘金”,但实际效果却并不乐观。上述贸促会2012年所作的调查显示,有超过一半走出去的企业对其海外销售利润和海外市场份额不满意,这也被认为是企业后期增长乏力的预警。
对于海外投资,郑帅呼吁企业要持谨慎的态度,切忌盲目跟风。他强调,企业海外投资一定要经过深思熟虑的研究,不仅要充分了解和尊重投资国家的政策、市场、法律等,更要明确投资的目标,比如欧美更利于企业开拓市场,逐步建立国际品牌;而东南亚等地拥有丰富的劳动力资源,更利于纺织业这样的轻工业投资。
中企走出去要迈几道坎?
法治周末记者 陈霄
在3月22日召开的“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14”年会上,商务部国际贸易谈判代表兼副部长钟山称,改革对外投资管理体制是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一部分。联系到几天前商务部新闻发布会的消息,中美BIT正紧张推进中,今年以来中美投资协定谈判已进行了两轮,中方的目标是通过商签这个协定,“使外商投资环境和对海外投资保护都能上一个新台阶”。
很少有人会关注这些传递某种信号的消息,除了那些意欲在海外市场开疆辟土的中国企业。很多早前先行者的事例都在给他们敲响警钟。
“任何经济活动都有风险,由于海外投资受政治、经济、文化环境差异等影响,风险很多,而且大多都会演化为法律风险。”中国人民大学跨国商事法律研究所所长钱卫清这样总结。
海外投资67%不成功
来自麦肯锡的一份研究报告显示,在过去20年里全球大型的企业兼并案中取得预期效果的比例不足50%,而具体到中国则有67%的海外投资不成功。
因为媒体的广泛报道,人们熟知的就包括中铝收购矿业巨头力拓、中海油收购优尼科以及华为中兴进军美国屡次受挫等案例。
除此之外,一些中国企业海外投资遭遇巨额亏损的案例也并不少见。
中国铁建在沙特麦加的轻轨铁路项目案即是其中一例。
2009年,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旗下上市公司中国铁建与沙特城乡事务部签署了该轻轨合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实际工程数量比合同签订时的工程量大幅增加,而双方当时订立的合同中,并没有列出详细的工程量。正因双方对工程合同的细节缺乏具体量化的约定,沙特方面在其后的施工过程中不断提出增加工程量甚至是新功能需求。中国铁建出于综合考虑不得不继续推进项目,最终导致了41亿元人民币的巨额亏损。
“由于风险防范方面的缺陷,这造成了中国建筑企业有史以来在海外项目上的最大亏损。”业内评价称。
“近年我国频发海外投资巨亏案例有多种因素,有些投资项目就是因我国企业对海外投资法律风险重视不够造成的,例如,在投资时忽视东道国对外国投资的国家安全审查程序,对外国投资国家安全审查的通过存有侥幸心理等。”中国政法大学国际经济法研究所所长史晓丽教授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分析道,但她没有具体评价类似的海外投资案例。
史晓丽指出,海外投资突出的法律风险多数是对东道国政府的法律制度了解不够,尤其是对环境保护、劳工权利保护等制度不够了解,在进入东道国后经常在这些方面发生问题以至于严重影响经营活动。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总法律顾问刘新权就拿武钢的实际经历举了这样的例子。他说,在海外的项目,企业不能用中国的思维去考虑外国劳工问题。例如在巴西,企业要给工地上守门的门卫建立一个独立的卫生间,要带空调带洗手间,称之为做人的尊严。再比如委内瑞拉,是不能裁员的,要根据政治需要不断提高工资水平。
史晓丽教授还提到,有些投资风险是基于当地政府(例如非洲和拉丁美洲国家)的政治环境不稳定以及经济危机引发的一系列变化。
这在近年最为人知的就是利比亚,2011年利比亚战争爆发之后,对中国的海外投资项目造成了数千亿元的经济损失。
钱卫清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说,对于政治风险,法律的作用相对有限,但虽不能对抗,也可尽量减少,因此法律层面的预案并不可少。“好的法律风险控制,面对不可控和可控性很差的风险,会有提前的应对意见和措施;也会是在某一区域的不可控和可控性很差的局面消失后,恢复权益和保护权益的有力工具。”
他同时提到,由于国内的法律法规体系不够成熟、司法执法水平还有待提升、企业管理体制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我国的企业在对法律的重视程度和法律维权意识方面,与国外知名企业有很大的差距。知名跨国企业在对外投资时,通常是法律先行,法律保护扮演“先锋”角色,是不可缺少的一环。但在国内,对很多企业来讲,海外投资都是决策在先,法律服务只是点缀、陪衬和补充的角色。
中外法律环境差异
“任何经济活动都有风险,由于海外投资受政治、经济、文化环境差异等影响,风险很多,而且大多都会演化为法律风险。”
钱卫清向法治周末记者解释说,例如文化风险,看起来与法律并无关系,实际上任何国家的法律都是有其文化基础的,而且中外文化上的差异冲突积累到一定程度,也会以法律形态表现出来,这在现实中并不少见。
中国外运公司总法律顾问高伟在谈及海外被收购企业的持续法律风险管理时,也提到同样的问题。他说,在收购企业的过程中,通常都会保留外方的少数股权,即使收购100%的股权,通常也会聘请当地的管理团队,尤其是中外运类的服务公司,短期内还不能完全适应当地的文化和环境。
高伟认为,法律其实在世界范围内有很多共同的价值,所以通过法律的差异化来理解当地的特殊文化和营商环境,其实也是一个重要的渠道。
在钱卫清看来,中国企业应当转变心态,从过去对中国法律的过度依赖转向积极适应国外的法律环境和制度。例如在国外,法律服务比较健全、细致专业,各种法律文件繁琐复杂,而中国企业习惯于简单化,习惯于几页纸的合同,类似的合同在国外几十页上百页甚至几个箱子。还有发生争议的处理方式,国外很多习惯于国际仲裁,国内习惯于打官司,这两种处理方式是完全不一样的,中国企业要适应这种变化。
“企业在走向国际市场时,不能按照中国式思维应对国际化竞争。不同的国家司法规则不一样,文化和思维差异也有不同。”华为北京数字公司法务总监阎新说。他举了两个例子来说明这一问题,一是2003年思科诉华为案,另一个是媒体广泛关注过的摩托罗拉诉华为案。两个案件华为均通过充分利用当地的司法规则和程序要求争取了自身的最大利益。
当然也有反面教训。江苏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陈爱蓓对于我国企业走出去的法律风险思考曾撰文提到过,有的企业利用一些发展中国家的社会腐败,认为只要花钱就可以办事,违法违规经营,甚至涉嫌犯罪;有的还把国内基于体制缺陷的做法搬到海外,在海外上市时“圈钱”。比如创维数码涉嫌上市前伪造会计记录、贪污诈骗和挪用资金等。
海外投资立法待完善
日前习近平主席访问了荷兰,当地媒体报道称,近年来中国经济发展令世界瞩目,这主要归功于中国积极实施的“走出去”战略。2013年中国对外投资额约600亿欧元,成为世界三大对外投资国之一,投资足迹遍布全球。
然而,记者了解到,我国的海外投资立法发展相对较慢,明显滞后于海外投资日益壮大的规模和速度。
“我国目前是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对海外投资进行分头管理,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并没有制定统一立法。”史晓丽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她建议,鉴于我国海外投资的日益增多以及保护海外投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需要,应该先由国务院制定海外投资管理条例,对海外投资的监管等问题予以统一规定。
此外,受到诟病较多的还有现行的海外投资审批制度,目前实行的是按照企业类型和投资额大小来划分审批权限,实践中,包括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国家外汇管理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地方上的相关部门都在行使审批权限,因为造成监管资源的浪费和审批的冗繁低效而受到不少批评。
有批评的声音称,目前国内对海外投资的鼓励和支持不足,而且存在立法上重视国企而对民企缺乏足够关注的问题。
2011年利比亚动乱也令国内开始思考构建投资保险制度的必要性。利比亚是中国对外承包工程业务的重要市场之一,当时中国在利比亚承包的大型项目约50个,涉及合同金额188亿美元,但中国企业投保的覆盖面仅为合同金额的5.68%,因此后来只能获得不足4亿元人民币的保险赔付。
相关数据显示,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很多都集中于政治风险高发的地区,仅靠我国已加入的《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由MIGA(多边投资担保机构)为我国海外投资提供政治风险担保,作用相当有限。
“近年来,我国对海外投资提出了更高要求,即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提高生态资源和环境保护意识。”史晓丽说,我国现在的海外投资监管更加注重防止海外贿赂、注重保护当地环境和劳工权利方面,即强调中国企业在境外的正面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