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酝酿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众和股份于4月9日开始停牌。时至今日,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还未出炉,公司却因违规使用前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而收到了福建证监局的一纸监管函。
8000万募资款遭挪用
众和股份今日公告表示,公司于4月30日收到福建证监局下发的的《关于对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福建证监局指出公司在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方面存在问题。
据《决定》内容,众和股份分两次从募集资金专户共转出8000万元到江苏某公司作为收购交易资信证明金,同日江苏某公司又将款项汇还至众和股份一般户。上市公司将这笔资金用于了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借款。上述事项未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及相关的决策程序审议通过,也未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截至2014年4月23日,该8000万元募集资金仍未归还到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
资料显示,众和股份于2010年实施了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以7.01元/股的价格,合计发行了6170万股股份,共募集4.33亿元资金。扣除1516.17万元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17亿元。
截至2013年12月31日,众和股份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总额1.12亿元、变更募投项目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17亿元,合计支出约3.3亿元。扣除上述已使用资金后,众和股份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13年12月31日应存余额为8760.84万元。然而,公司专户实际余额只有1826.72万元,其中还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净额1065.88万元,差额部分正是公司转出的8000万元。
众和股份表示,公司董事会将在收到《决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上述问题进行改正,并向福建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及时予以披露。
曾在年报中“坦白”违规
查阅众和股份历史公告后发现,公司目前确实正在实施一项涉及江苏公司的收购。
今年3月份,众和股份曾公告称,子公司众和新能源与赣锋锂业(002460,前收盘价33.62元)达成了意向协议,众和新能源拟以现金方式收购赣锋锂业全资子公司江苏优派新能源100%股权。此后,公司没有披露收购事项的进展。不知江苏优派新能源是否正是前述“江苏某公司”?
事实上,对于自己的违规行为,众和股份曾在2013年年度报告中有过初步披露。
众和股份表示,因募投项目“年产1320万米液氨潮交联整理高档面料建设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拟定终止。公司当时初步拟变更为纺织产业相关资产收购。2013年11月,公司与江苏某公司商洽收购相关资产事宜。为尽快启动该项收购业务,公司分别于2013年11月29日、2013年12月5日分两次从募集资金专户共转出8000万元到该公司账户作为资信证明金,同日该公司将款项汇还至公司一般户,公司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借款。
该事项未经董事会决议及相关的决策程序审议通过,资金的划转未遵守《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值得一提的是,作为众和股份募集资金的托管银行,光大银行厦门分行对公司此次违规似乎也负有责任。根据三方监管协议约定事项,众和股份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据兴业证券出具的核查意见,光大银行厦门分行并未切实遵守上述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