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纺织服装产业发展,近日,新疆自治区财政厅预拨阿克苏地区2017年度纺织服装产业专项补贴预拨资金10000万元已拨付相关县市,由相关县(市)按审核情况按季拨付给企业。
2017年纺织服装企业专项补贴资金标准:
运费补贴:
出疆棉花运费补贴政策,对符合补贴申报条件的新疆本地产棉花,安排出疆运输补贴,补贴标准为500元/吨。
纱线类产品32支以上补贴800元/吨,32支以下补贴720元/吨,60支以上的纱线类产品补贴标准统一增加100元,织布类产品补贴800元/吨,在2016年10月1日之后新注册的纺纱企业生产的32支以下产品补贴标准减半,毛纺(含绒线)、麻纺纱线类产品,补贴720元/吨;
贷款贴息:企业纺织项目固定资产贷款贴息率1.5%、生产性流动资金贷款贴息率3.5%;服装、家纺、针织、产业用纺织品等终端产品固定资产贷款贴息率2%、生产性流动资金贷款贴息率4%。
电费补贴:0.03元/千瓦时;
岗前培训补贴:地区企业按照每人2400元的补贴标准以及自治区纺就办核定的就业人数给予一次性补贴。
社会保险补贴:纺织、化纤等生产类企业新招录的新疆籍员工,按企业实际缴纳或代缴的社会保险费用之和的50%给予补贴;服装、家纺、针织、地毯、产业用纺织品等终端产品生产类企业新招录新疆籍员工,按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之和给予全额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