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华新材料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华新材”)近日在证监会网站披露招股说明书,公司拟于上交所公开发行不超过1.2亿股,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6亿股,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
公开资料显示,台华新材主要从事锦纶纺丝、织造、染色及后整理业务。2014-2016年,台华新材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9.42亿元、18.97亿元、22.44亿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8064.03万元、4139.59万元、2.23亿元。本次IPO公司拟募集资金5.55亿元,将用于投资年染色8000万米高档差别化功能性锦纶面料扩建项目、年后整理加工3450万米高档特种功能性面料扩建项目、新型纤维与面料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据招股书披露,截至2016年12月31日,台华新材合并口径的存货账面价值为5.97亿元,占资产总额的20.34%。台华新材表示,目前公司已加强对存货的管理,但若以后出现存货跌价增加或存货变现困难,将对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此外,2014-2016年末,台华新材的应收账款分别为3.83亿元、3.43亿元和3.00亿元,占流动资产比重分别为21.34%、21.45%和20.48%,应收账款金额总体相对较高。台华新材表示,未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大,若应收账款余额仍保持较高水平,将会给公司带来一定的风险。
据悉,台华新材主要原材料及生产用机械设备部分从国外进口,并且公司存在一定的外销收入,主要采用美元进行结算。此外,与公司业务相适应,公司保持了一定的外币借款。台华新材表示,该等外币借款将随着汇率变化产生较大汇兑损益,对公司利润产生了较大影响。招股书显示,2014-2016年,公司汇兑损益占利润总额的比重分别为8.79%、-49.79%和-4.05%。
股权结构方面,台华新材的控股股东为福华环球,持有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41.90%的股份。实际控制人为施秀幼、施清岛姐弟,持有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分别为41.90%、25.85%,两人合计控制发行前总股本的比例为6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