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公告(2020年第2号)》要求,12月1日2020年度新疆棉轮入正式挂牌交易。今年新疆棉轮入交易规则较去年有何变化?就此采访了相关单位负责人,针对公告和细则的关键点进行解读,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根据轮入公告 调整质量要求
根据今年新疆棉轮入公告要求,本次的轮入细则对拟交储棉花的质量指标进行了调整,规定棉花颜色、长度、马克隆值、长度整齐度和断裂比强度的达标比例均不低于80%,去年为90%。同时,今年的细则还删除了去年质量指标中所有关于“不含项”的要求。
完善轮入细节 避免出现歧义
在总结去年轮入经验的基础上,今年的轮入细则在合同签订、入库初验、单包净重、复检申请等方面更加完善和严谨。在合同签订和入库初验环节:今年的细则规定,交储企业须在成交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应在合同签署后次日起45日内,将拟交储棉花送到合同约定的承储仓库并完成初验,比去年增加了“次日起”三个字;关于单包净重的规定:今年的描述为每批平均单包净重(生产在线重量),区别于去年的“单包净重”。关于公证检验不合格棉花出库,细则中明确交储企业应于《不合格棉花出库单》开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含)内办理出库,超过10个工作日(不含)未出库的,交储企业需与承储仓库签订代保管合同,并及时投保,明确责任。另外,复检申请的时间由2日调整为5日内。
明确合同违约 解除企业担忧
针对部分交储企业反映的质量违约问题,今年有关部门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吸收采纳一线交储企业合理化建议,对细则进行了调整,进一步明确了违约规定。与去年不同的是,若交储企业能证明所交棉花在新疆监管库公检结果符合入储要求、但入库公检结果不符合入储要求的,不计违约。
为了确保企业履行合同,细则规定,交储企业发生一次违约(按合同计算次数),在扣除履约保证金的基础上暂停交易一周;发生第二次违约,在扣除履约保证金的基础上暂停交易两周;发生第三次违约,直接取消本年度储备棉交易(含轮入和轮出)资格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进一步规范入库 调整收费标准
为进一步规范入库,今年细则明确规定“复包整理费用将统一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由承储仓库向交储企业开具发票,交储企业不再另外付费”。同时,本次细则增加了对交储企业投诉渠道的说明,如发现承储单位存在乱收费等问题,交储企业可以向中储棉公司投诉。
此外,根据市场实际情况,今年细则调整了不符合入储棉花的入、出库费、配合公检费、搬倒费、剔包挑拣费、超过规定出库期限的保管费等有关费用标准。
做好预约入库 确保入库顺利
为了便于承储仓库做好入库安排、协调检验机构做好入库公证检验工作,交储企业应在棉花发运前,与承储仓库沟通联系并通过中国棉花网或e棉仓登陆“储备棉轮入自助服务平台”进行入库预约登记。若交储企业未按预约期限运输到库或未办理预约直接运输到库,仓库有权拒收,有关责任及费用由交储企业承担。“交储企业累计3次未办理预约直接到库或无故未按预约时间到库,暂停其交易两周;累计6次未办理预约直接到库或无故未按预约时间到库,则直接取消其本年度储备棉交易(含轮入和轮出)资格”。提醒交储企业严格按照交储规范,合理安排入库计划,确保入库交储顺利进行。
试点丰富交储模式 交储入库更加灵活
为便于企业交储,今年轮入期间中储棉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或少量试点从中储棉新疆承储仓库定向交储至其他承储仓库,具体关注挂牌公告,有意向的企业可以和有关仓库联系。
以上是今年新疆棉轮入操作细节的一些关键点,提醒交储企业仔细阅读《轮入实施细则》《公证检验实施细则》《竞价交易细则》,合理安排轮入计划,有效控制市场风险、节省成本、提高交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