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2010年1月11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聚酯短纤作出反倾销行政复审终裁,其中宁波大发化纤有限公司和慈溪市三泰化纤实业有限公司的倾销幅度分别为0.00%和0.02%(微量),其他涉案的应诉企业都是4.44%。
其实,该案始于3 年前。2006年7月,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宣布对中国每年出口值近亿美元的“聚酯短纤”正式立案进行反倾销调查,一共有54家企业涉案,其中有19家企业应诉。
2007年,美国方面对中国聚酯短纤反倾销案作出终裁,认定中国聚酯短纤出口对美国市场存在损害,大发化纤被裁获4.86%的税率。大发化纤认为,美国商务部在反倾销案中对大发化纤裁定的反倾销税率不合理,要求改正这一明显错误,公司随后向美国国际贸易法庭正式提起上诉。经过新的评审,宁波大发最终以0.00%的倾销幅度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江南化纤有限公司也是这场官司的赢家,但他们比宁波大发幸运的是在2007年终裁中就取得了0.00%倾销幅度的胜利结果。
决胜之道之不怕刁难
“结果还算满意,其实还有一根尾巴,我们会坚持到底!”宁波大发化纤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刘杰面对倾销幅度为0.00%的行政复审终裁结果表现得谨慎和坚定。他告诉记者,在今后的2年内,美国还将对公司进行年度复审,并且根据复审结果确定相应的反倾销税率,所以事情还没完。
早在2006年底,美国方面对大发化纤初裁税率为4.39%。美国商务部在接受大发化纤20项客观事实的同时,只因为公司在进料操作上没有分颜色,就片面地将大发的税率提高了0.47%。
宁波大发化纤有限公司负责该案的有关人士分析说,大发的上游供应商数量非常庞大,其境外合作企业提供的原料价格相差较大,而因途径庞杂,大发在应诉过程中并未将进料按颜色进行价格细分。这一做法在初裁中是被美商务部所认可的,并且在终审前都未曾提起。这一“盲点”让大发在终裁中吃了暗亏。
大发负责该案的这位人士告诉记者,接下来接受年度复审,每年也需要数百万人民币的费用,尽管投入巨大,公司还是坚持到底,“毕竟美国是我们聚酯短纤的一大出口市场,我们都要据理力争。”
决胜之道之自我修炼
“2007年,我们在终裁时,已经获得惟一零税率,所以对我们来说,整个案件也早就结束了,不必再进行行政复审。”浙江省慈溪市江南化纤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孙亚向记者介绍。
江南化纤有限公司作为行业中最早走出去的企业之一,是惟一一家同时应诉了欧盟和美国反倾销案并全程参与调查的中国再生化纤生产商。虽然公司规模不大,但是经过努力,他们成为美国反倾销案件中惟一获得零税率的中国企业。孙亚副总经理总结了打赢官司的成功经验。
“企业要由专人负责反倾销应诉,需要企业各个部门全力配合做此项工作,碰到暂时的挫折一定要有坚持到底、永不放弃的精神。”孙亚介绍说,在美国反倾销应诉中,调查问卷的体系非常复杂,要求的数据和支持材料非常广泛而且准确,任何疏忽或遗漏都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严重后果,而且美国起诉方随时都会提出各种不合理的要求和意见。在立案后的5个月中,江南化纤递交了多达几千页的材料,并随时就这些材料中的内容同起诉方进行针锋相对的书面抗辩,几乎每一天都要从事与此相关的工作。
2007年2月5~9日,美国商务部派两名官员到江南化纤现场核查,这两名官员一个是整个案件的组长,另一个是以核查水平高和严厉出名的高级分析师,核查内容是公司提交的所有数据和材料及其想要的其他所有相关材料。在核查中,美国官员非常严格,所有的问题都刨根问底,提交的所有数据和资料都要求以最原始的财务资料和生产资料支持,并从各个角度进行比较和钩稽。在整个核查过程中,江南化纤充分而且迅速地满足了官员的所有核查要求,证明了公司提交的材料的每一个细节,赢得了官员极大的尊敬。江南化纤的美国律师也说,他参加过近一百场反倾销核查,此次是他所见的最完美的一次。
此外,企业规范、科学的管理体系是胜诉的核心保障。企业一定要有一套严格和科学的内部管理体系、物流体系、财务体系和档案管理体系,这样才能保证在整个反倾销过程中随时拿出所有的资料,并且保证所有资料的正确性和合理性。
2003年底欧盟立案时,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北京分所主任合伙人傅东辉律师给孙亚讲过一句话:“在应诉反倾销中,律师是教练员,而企业则是运动员。”他以一个形象的比喻提醒公司反倾销应诉企业必须是主体。要取得好的成绩,优秀的教练必不可少,但运动员的素质和勤奋同样重要,企业的档案管理体系、内部管理体系、物流体系及财务体系就好比一家企业的先天素质。
决胜之道之合力迎战
“在企业决策的关键时刻,政府部门和行业组织的这些工作如及时雨,坚定了我们的信心,也给了我们战胜困难的决心。”孙亚对政府各部门对企业的大力协助感激不尽。
早在立案前4个月,商务部和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就在宁波召开了行业预警会议介绍情况,使企业能及早做应诉准备工作。此后宁波市外经贸和慈溪外经贸也召开会议,对聚酯短纤出口企业进行了最急需的应诉指导,并介绍了宁波地区近两年应诉企业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并邀请了两家曾应诉美国和欧盟反倾销调查并取得好成绩的企业给企业介绍其成功的经验。另外在应诉的过程中,地方海关还帮助企业查找了各种原辅材料对应的海关税则编码,为企业提供了专业的帮助。在初裁不利时,宁波市外经贸和慈溪外经贸的领导亲自到公司分析情况,给企业鼓励,坚定了企业的信心和工作方向。
另外,中国化纤协会也做了大量的工作,推进案件向着好的方向发展。据中国化纤协会会长郑植艺介绍:案件发生后,一方面,协会积极组织企业应诉,另一方面,还与美国化纤协会沟通,让他们理解中国化纤行业竞争力是在什么样的水平上。此外,还促进国内优势企业与美国下游企业进行沟通,甚至建议国内某大型企业到美国本土投资设厂。另外,就是动员企业财务核算运作要按照国际上市公司标准去做,练好内功。
中国化纤协会再生化学纤维专业委员会秘书长林世东表示,这样的复审结果还不是很理想,美国商务部(DOC)在本次终裁中关于单独税率计算和裁决结果不符合美国反倾销的法律规定和实践做法。他希望涉案企业能够联合起来,在2月3号前向美国国际贸易法庭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