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置身于杭州蓝孔雀化纤有限公司内的52家“厂中厂”全部关停搬迁。这意味着,北大桥地区的环境改善,又上了一个新台阶。
厂中厂的母厂——杭州蓝孔雀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曾经是相当的有名。曾经的杭州蓝孔雀化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杭州协联热电有限公司,位在北大桥的一南和一北,南北呼应,排放的废气笼罩了整个北大桥上空,也成为北大桥地区居民主要投诉的对象之一。去年3月,蓝孔雀先停产,新厂址建成后再进行搬迁。同年6月29日,杭州协联热电有限公司的全部机组停用。随着这两家废气排放大户的停产,杭州每年可削减废气排放量100多亿万标立方米,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2500多吨、烟尘排放量1000多吨。
然而关了“母厂”,却面临一系列“子厂”即“厂中厂”的处理问题。原来,杭州蓝孔雀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占地面积较大,有35公顷之多。早些年,不少经营者看中“蓝孔雀”交通便利等优势,纷纷要求租赁该公司场地进厂经营。从2002年3月开始,“蓝孔雀”除满足自身生产之外腾出一些厂房、空地进行对外出租。租赁企业时多时少,2009年3月统计时,租赁的企业有52家之多。这些“厂中厂”经营的性质也各有不同,有化工、玻璃加工、机电制造类企业。
这些企业虽小,但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同样不可小视,如化工生产企业中的废气、废水、噪声,仓储、物流环节中的有机气体、试剂及危险固体废物,玻璃企业加工过程中的悬浮物有可能进入雨水管网,而机电制造业中也会产生重金属污染等。
蓝孔雀关停后,有关部门就加大对“厂中厂”的关停搬迁力度。半山和北大桥整治办抽调人员进驻厂区附近进行环境监管。整治办监督“蓝孔雀”公司不得对到租赁期的“厂中厂”续签合同,到期一家停签一家。同时,对租赁还没到期仍要生产一段时间“厂中厂”,环保部门要求,必需达标才能排放。比如,原来“厂中厂”的污水是通过“母厂”污水处理设施排放的,“母厂”关停后污水处理设施也随之关停,所以,有污水产生的“厂中厂”就必须自行处理达标后,才能排入环境。而且,作为母“巢”的蓝孔雀化纤有限公司,也采取了各种办法对未到期的“厂中厂”提前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