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1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9元 股权登记日:2010年 6月2日(星期三) 除息日:2010年6月3日(星期四)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0年6月10日(星期四)
一、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10年4月20日召开的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10年4月 2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上。现将利润分配具体实施事项公告如下:
二、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09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4,366,957.45元(母公司数,下同),加上上年结转未分配利润 71,427,496.80元,减去2009年度支付属于2008年的现金股利5,100,000.00元, 公司2009年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总计为80,694,454.25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按2009年度当年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436,695.75元;按2009年12月31日总股本17,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共计分配17,000,000.00元。经上述分配后,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62,257,758.50元,留存以后年度分配。
2、发放范围:截止2010年6月2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对于流通股个人股东,公司按有关规定代扣个人所得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0.09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 I)按税后现金发放红利;其余股东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0.1元。
三、分红派发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10年6月2日(星期三)
2、除息日:2010年6月3日(星期四)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10年6月10日(星期四)
四、分派对象截止2010年6月2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1、福建凤竹集团有限公司、振兴实业公司、福建省东润投资有限公司三家股东所持股份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2、除以上所列股东外,其他股东所持股份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咨询联系办法
1、咨询地点: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2、联系人:蒋元、陈美珍
3、咨询电话:0595-85656506
4、传真:0595-85656941
七、备查文件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0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