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稳定零供关系的关键,零供合同范本数次推出却未得到企业广泛使用。昨日,记者了解到,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准备起草《零供购销合同范本》(以下简称《范本》),目前正在征求意见阶段。据介绍,针对之前几次合同范本使用率不高的情况,新《范本》邀请业内龙头企业参与起草,充分考虑零供企业建议。
中国连锁经营协会会员部主任楚东介绍,受商务部等有关部门委托,目前中国连锁经营协会组织部分零售商、供应商,以及相关法律专家,就某一类商品为例,共同起草《范本》。该《范本》起草完毕后,将提交政府有关部门讨论。同时,他指出,此《范本》的制定目前主要针对超市行业的零供关系,如果推行成功,将可能扩大到家电零售等相关行业。
其实,北京市工商局与市商务局联合发布的《北京市商品购销合同》和《北京市商品代销合同》示范文本,已于2005年8月起在北京市商业零售企业中推行。随后,商务部、工商总局等部门在2006年出台《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要求零售商取消条码费、促销费等收费条目,规范零供合同。此后,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国连锁经营协会等权威行业协会陆续推出零供合同中的核心问题解决条款。
不过,尽管政府和行业协会不遗余力统一零供合同,但是多数商超企业的合同仍然各具特色。一位超市企业高管表示,不同企业、不同商品的合同条款不好统一,合同范本的内容需要根据企业和商品的具体情况调整。
对此,楚东表示,“此次《范本》不会强制企业执行,但是会充分考虑多数企业的需求,力争成为行业内重点企业的统一范本”。据介绍,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已经向零售商、供应商广发英雄帖,希望行业的龙头企业参与到范本的起草中来。其中,申请参与范本起草的零售商必须是2009年连锁百强企业,而供应商则有向5家以上大型超市供货经验。
新《范本》的起草引起多家企业关注和响应。在超市发相关负责人看来,由于超市和供应商之间存在“先供货,后付款”的特性,导致了一些超市故意拖欠货款的现象发生,规范商业合同起到了约束双方的重要作用。而物美集团公关总监富宇则表示,希望参与此《范本》的起草并提供建议。他认为,如果此《范本》出台后,能够得到大多数供应商和超市的支持,物美集团会积极借鉴。
同时,也有业内人士指出,由于不同超市在规模、地域性、经营商品等方面存在差异,合同《范本》的出台,只能为超市提供零供合同模板,如何建立与供应商长期的信任关系,才是目前超市亟待解决的问题。